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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松江区新闻》报道: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世博会期间安保工作的统一部署,全面控制世博会期间行业火灾形势,根据《区消防委关于全面加强世博会消防安保实战阶段重点行业消防防控工作的通知》(胡松消防委[2018]27号)和消防安全调查整改行动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消防主体责任
11月2日前,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重点安排每日值班领导、消防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值班时间表,明确消防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各项严格控制措施。要求继续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集中培训所有员工,并组织所有员工的消防疏散演习。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每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安全经理每天进行防火检查。相关岗位人员应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自检和自我改进。根据不同部位的特点,应修订和完善消防和疏散计划,所有消防设备应配备齐全。
11月3日至12日,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实行主要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带领班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要加强日常消防检查力度,增加检查人员数量,增加检查频率,对现场无法整改的问题要立即制定计划,指定专人实施严格措施,每天做好管理记录。消防设备应及时检查、发现和维修,以确保消防设施齐全、易于使用。随时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和人员疏散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待命,加强与巡逻部队的信息交流和协作,确保尽快有效处理险情,同时拨打119报警。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施工现场消防防控措施
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严格的消防管理和严格的控制措施。重点检查厨房、宿舍、建筑材料堆放场、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各级安全检查工作:
(一)严禁在施工人员宿舍内安装和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取暖等电器。
(2)严禁在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专用仓库内积压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混用,应由专人负责收发,并对进出仓库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登记。
(3)在明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堆场、危险品仓库等重点区域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将火灾危险性高的区域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布置在施工现场相对独立的区域,并保证足够的防火间距。
(四)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通道,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其他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5)动火作业必须经过上级批准,批准人在批准前必须到现场检查情况。
(6)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宿舍的所有电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范安装,并检查其运行情况。
(7)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宿舍区必须正确、合理地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如消防栓、灭火器、水桶、砂桶、消防通讯装置、火灾报警装置等,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
(八)必须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区、施工区域和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池和临时消防供水设施,并确保消防水源与工程施工同步实施,同步到位,防止出现消防盲点。
三是率先全面加强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
11月2日前,各区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及时发布本辖区消防工作计划或通知,组织开展工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建立消防工作报告机制,重点开展信息收集、监督检查、通报、监督改革、情况报告等工作。区内在建建筑工地的消防工作,根据调查问题建立不可靠场所清单,督促在建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进行整改,严格观察,严格遵守措施。
11月3日至12日期间,区质量安全监督站应严格执行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部门监督检查计划,每天通过电话、视频监控和现场检查对行业单位的岗位进行抽查,落实各项严格控制措施,激发应急力量处理情况,发现抽查和问题及时通知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紧急情况下及时赶赴现场处置。
同时,要加强与区消防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有效建立隐患排查和联合后勤的联动机制,结合实战中的社会消防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执法,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防控措施,依法处置火灾隐患和火灾违法行为。
四.切实强化各级工作落实监督检查
世博会期间,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将分阶段、重点和专项对行业监管部门和参建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行业监管部门和参建单位的监管力度,落实严格的消防措施。对未发现火灾隐患、整改火灾隐患、隐瞒或不报告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其调查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从现在起到2010年世博会闭幕前,如果发生火灾死亡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我们将按照不查明原因、不处理责任人员、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放过未受教育的相关人员的原则,加大对火灾损失和火灾事故两起案件的处理力度,做到一查到底。
各区质量安全监督站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并将世博会期间施工现场消防工作联系单报送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安委会办公室。11月3日至12日,领导小组监督、查找当天隐患和火灾隐患的相关信息每日报送,工作总结于11月12日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