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30字,读完约2分钟
近年来,松江区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对基本养老服务和个性化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为支持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松江区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精确补贴机制,近期出台了《松江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办法》,为养老服务业注入了新的动力。
此前,松江区一直按照2011年发布的《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配套的《松江区养老服务项目资金补助实施细则》发放养老服务补助。在过去的七年里,社会发展加速,老龄化加剧,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原有补贴标准难以适应现有养老服务设施的发展。为此,松江区于今年10月30日出台了《松江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办法》。
《支持办法》从支持养老机构发展、支持家庭和社区养老设施建设、促进家庭和社区养老机构运营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等四个方面完善了补贴机制。为鼓励专业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我区首次对连锁品牌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定奖励。根据《支持办法》,新政策实施一年后将需要资金5143.9万元,其中包括市政府和本区原有支持资金所需配套资金4315.2万元,政策调整后新增资金828.7万元。松江区将加大补贴力度,最大限度地支持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区委书记、区民政局局长刘志峰对新政策进行了解释,并表示希望《支持办法》的颁布将促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服务格局,形成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整体合力。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需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改革,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提高松江区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业中的积极作用。松江区将把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补贴与评级挂钩,以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的质量。特别是要积极响应农村振兴规划,针对中心城区老年床位不足、农村空入住率较高的情况,鼓励中心城区老年人入住农村养老机构。探索和推广“快乐老年村”模式,让农村老年人近距离享受专业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