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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第一起生态损害赔偿案和本市第二起生态损害赔偿案——石湖荡镇金胜村村长组河道(扎邦桥河)水污染案近日落幕。
在日前举行的生态损害赔偿和民事公益诉讼协商会议上,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区生态环境局与各方——思比克(上海)矿业有限公司和上海金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生态损害赔偿四方协议》。区生态环境局承诺对此次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后续处置和复查进行监督,以确保消除污染物对相关河流的影响。
据报道,区生态环境局在早期进行了有效的应急管理和控制,及时防止了污染的扩大,赢得了多方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