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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山派出所民警肖旭日前在一次走访检查中发现,一位居民家中整整齐齐地堆放着30多部带号码的手机。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房屋内有80多张银行卡不属于业主林。在立案调查后,林成为帮助非法团伙洗钱的犯罪嫌疑人。
据林说,去年年初,他认识了一个绰号叫“阿杰”的朋友,阿杰经营着一家洗钱公司,通过多个支付宝账户为赌博和赛车等赌博公司筹集资金。“阿杰”说,只要有几张银行卡准备收款,他们就可以帮助这些公司洗钱,并从中提取一定比例。同年年底,林在“阿杰”的指导下,通过qq群购买了大量的银行卡、u盾、银行卡密码、身份证复印件、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犯罪工具,然后租了一栋住宅楼,用多个购买的手机号码逐一申请支付宝账户注册,并与购买的银行卡账户绑定。
一切都准备好了,只需要东风。做好这一切准备后,林开始向赌博公司和赌博公司发出合作邀请,但出乎意料的是,他们都被拒绝,因为他们没有相关的经验。在被捕并被绳之以法之前,他没有谈生意,而是损失了几个月的租金和购买手机等犯罪工具的大笔费用。
检方称,在本案中,虽然林没有获得犯罪所得,但仍有违法嫌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窃取、购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累计超过五张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林持有他人80多张信用卡,涉嫌犯罪。近日,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破坏信用卡管理的林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他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监禁,罚款2万元,没收了手机、银行卡和其他犯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