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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金山区介绍,为推动金山区住房保障体系全面发展,有效缓解该区青年、外来人才、农民工等常住居民阶段性生活困难,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金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将于近期全面启动。作为金山区政府的公共租赁住房,位于石花一村15号、16号和18号的260套住房现计划在试点基础上向公众供应。金山日报等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在区政府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从业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或本区有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或本区缴纳社会保险,与申请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含一年);
(二)该区域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面积计算标准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等政策的。
大力推广保障性住房是金山区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者,公共租赁住房公司将做好租赁经营的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政策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