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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登记于12月25日结束,参保人员按年度缴费享受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延迟参保将有3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城乡居民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受理
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将于2017年12月25日结束。参保人员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起缴纳年费,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016年,我市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大多数参保人员得到了切实的保障和福利。为确保系统的可持续发展,2018年,全市继续加大政府投入,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整体筹资水平,各级财政投入提高了18个百分点左右。同时,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个人缴费标准不提高,2017年标准不变。为确保农村居民完全参保,不提高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其余部分继续由区政府和村集体经济适当补贴。
保险对象
个人支付标准
融资标准
住院和门诊治疗
大病医疗保险
医疗方法
搬运地点
提示
在2018年接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之际,市医保部门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和参保手续,并为逾期参保设定三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有关登记及缴费程序,你可致电医疗保险服务热线962218查询,或浏览shyb.gov医疗保险网站查询。
相关政策问答:2018年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是多少?
答:2018年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与2017年一致。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具体待遇标准可通过拨打医疗保险服务热线962218或访问shyb.gov医疗保险网站查询
问:2018年如何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答:为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2018年,政府继续加大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投入,提高了居民医疗保险的总筹资标准。具体来说:
对于60岁以上的老年人,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4300元调整到5800元;
对于19-59岁的人,资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900元调整到3150元;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的资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100元调整到1450元。本市各类高校和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80元调整为250元。
问:2018年如何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答:2018年,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个人缴费标准不会提高,2017年标准不变。具体来说:
70岁以上的,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370元;
对于60-69岁的人,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535元;
对于19-59岁的人,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720元;
中小学生、婴幼儿、大学生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110元。
2018年,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不提高,2017年标准不变。
问: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贴政策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2018年,我市将继续为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提供救助和补贴。政府继续补贴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的个人缴费。
问: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年限如何设定?
答:2018年,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缴费期限将于2017年12月25日结束。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逾期注册将有三个月的等待期。待期满后,他们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金山区城乡居民保险经办网点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