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33字,读完约1分钟
根据宝山区的情况,为了解“上海宝山区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宝山区财政局会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通过调查、数据分析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上海宝山区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
总体而言,“上海宝山区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组织规范,招投标、合同管理等程序合规;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主要工程质量验收;编制保障性住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相关的城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管理政策、资金管理(分配)办法、绩效评估办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全部向社会公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完成率为107.33%;公共租赁住房目标完成率为100.48%;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应保证100%。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基本完成情况未按月向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项目直接带动的社会投资金额未统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未按计划完成等。最后,运用《城市保障性住房项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项目得分为92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