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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从局级干部做起,深入到基层。”这是上海宝山区委书记王红在最近召开的区委中央扩大学习会上提出的要求。
在今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周,宝山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迎来了第一批节后参观人员,区委对廉政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区内四支队伍的成员签署了履行职责的承诺书,率先制定了沉重的“责任状”。
近年来,宝山区委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自上而下,通过“重点少数”带动“绝大多数”。2016年,宝山区在原有四名班子成员的基础上,将名单制的实施范围扩大到两个区法制检查负责人,基层由部门级干部扩大到部门级领导干部和村(居)、站、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年度职责范围内,理清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责任,并列出清单,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予以公布。据统计,全区局级领导干部梳理了60多个责任项目,基层领导干部梳理了6220多个项目。
“我过去认为只要我没有问题,现在就不同了。除了我自己,我必须确保我的人民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我必须审核并签字!”该区的一位镇党委书记激动地说。
一位村干部也说:“过去,我总觉得这是上面领导的事。现在连我们都要列一张清单,我们突然觉得肩上的责任很重。”
整理清单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实现它。区纪检委负责人介绍:“名单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例如,年中促销是不够的。一些干部在年初就确认了名单,承诺书也签了,但都搁置了,没有落实。我不知道年底该怎么说。”
针对过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区纪委研究开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系统”,将所有责任清单纳入系统,并对推广工作进行全过程和电子监管。同时,实行抄告制度,定期向相应的区领导报告相关的信访、区委员会检查和专项检查情况。区领导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专项检查、访谈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跟踪监督,对不履行职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