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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表示,根据《关于2017年调整被征地老年人生活水平的通知》和《关于处理本市被征地老年人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宝山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本区被征地老年人的待遇水平,改善他们的基本生活。
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有效措施。区人民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征地和养老待遇的调整,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提前介入政策研究和方案制定,为及时出台政策奠定基础;与此同时,区委区政府也为此开辟了绿色通道,加快审批,并立即下发了《关于调整2017年宝山区征地老年人生活费用标准的通知》(保人社[2017]38号)和《关于调整宝山区预付医疗费标准的通知》(保人社[2017]39号)。很明显,该区征地和养老人员的月生活费调整为:70岁以下人口增加278元,达到1898元;7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318元,达到1938元,分别增长17%和20%;同时,每月预付医疗费从40元增加到125元,增幅为212%。
集中精英力量,完善增资制度。为确保征地和养老待遇的调整能够尽快发布,区社保中心在制定政策的同时,积极配合市社保中心对征地和养老业务系统的增资功能模块进行了多次调试和完善;同时,提前开展征地养老人员资格认证,准确核对人数,积极与银行等相关部门沟通,确保增资及时足额发放。
认真执行政策,确保合理分配。在前期准备充分的前提下,我区征地养老人员待遇调整将在5月5日前完成。这一次,我区征地和养老待遇的调整达到了三个“最好”,即宝山区的调整幅度是历年来最大的,全市的调整幅度是最快的,全市的养老待遇是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