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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山区的规定,检察院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近年来,保山检察院立足于对刑事侦查活动的传统监督,同时在民事审判监督、立案监督和刑事执法监督等方面拔剑相向,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
例如,保山检察院在办理全市首例“日常贷款”案件的过程中,起诉了曲谋等三名骗走未成年人巨额债务的犯罪分子。最终,瞿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6万元,另外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2万元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万元。
在过去的两年里,保山检察院依法对25人提起了10起刑事抗诉。以检察建议书等形式提出纠正意见。在文书错误和法庭判决中的减刑错误的情况下。受理和审查民事行政上诉案件45件,其中一审判决裁定监督案件22件,非法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0件;两项被认为是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被提交到高级法院进行抗议,并得到了高级法院的支持。
在抗议之后,法院改变了抚养费
宝山检察院曾受理过一起离婚纠纷。申请人认为一审法院的服务程序错误,剥夺了其合法的诉讼权利,一审法院认定被申请人每月支付的抚养费过低。保山检察院发现一审法院以公告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件不当,同时主动与被申请人沟通了解其真实情况和需求,并到其工作单位了解其实际收入,确认一审法院确定的抚养费确实过低。
根据新的证据,本案的抚养费可以由另一案件的当事人起诉。但是,考虑到另一个案件的起诉只能解决诉讼后的抚养费问题,申请人以前的损失无法弥补,可能需要很长时间。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及时纠正原判决的错误,保山检察院决定向市监察局第二分局提出抗诉。第二分支机构也首次向法院提出了抗议,并获得了修改后的判决。抚养费从每月800元调整到2500元,申请人一次性获得10万元的托儿费。申请人在申请后发了一封特别的感谢信。
不减刑的意见获得通过
保山检察院在审查职务犯罪减刑案件时,发现案件所附的主体证明材料存在疑点。经审查发现,2015年11月9日,监区收到罪犯家属提供的上海某销售公司出具的证明,证明罪犯“无行政级别,不享受行政级别待遇”,与2007年12月17日上海某销售公司出具的证明相矛盾。通过听取甘某某与妻子会面的录音,公诉人发现甘某某通过关系请求妻子帮助推翻原判决确定的主体身份。
保山检察院认为,否认职务犯罪主体身份的犯罪分子实际上是对原判决不满,在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减刑,这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没有“真正悔改”的司法解释。因此,他提出了不减刑的检察意见,被监狱采纳。因遗弃儿童提起民事诉讼
2016年底,保山检察院在与区法院少年法庭沟通时获悉,该区四塘新村一名男孩熊(化名)因被遗弃而滞留在上海市儿童临时照料中心。贝尔的父母离婚了,她母亲下落不明,无法联系到她。熊的父亲沈某已被找到,但他拒绝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也不愿将熊带回去抚养,导致熊在临时看护中心呆了近两年。
宝山检察院了解到公安机关只对沈谋谋给予了行政警告,于是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督促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立案起诉沈某弃尸案后,保山检察院提前派人介入指导调查。
通过走访,检察官了解了幼狮在护理中心的日常护理情况,也了解到临时护理中心希望妥善解决儿童监护问题,从而为幼狮提供及时的治疗。因此,保山检察院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半个月内审结该刑事案件并移送法院。2017年6月30日,沈谋谋因遗弃罪被宝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保山检察院及时向上海临时看护中心发出了书面检察建议,建议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撤销对受害者父母的监护权。目前,临时护理中心已提起民事诉讼,并已被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