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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山区新闻》报道:自2017年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启动并部署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工作以来,宝山区积极发挥开拓精神,大胆探索创新,努力实现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和品牌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做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充分发挥预防和调解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提升机构公信力和影响力。
以加强组织领导为支撑点,稳步推进工作。突出责任并执行任务。为全面落实示范工作职责,及时成立了由区人民社会保障局、相关街道和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部门组成的示范工作小组,并结合部门职能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制定综合示范工作任务表,明确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以项目为基础落实示范工作任务。全面覆盖,有序推进。及时召开示范工作推进会,详细解读《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区镇两级形成共识和协调,并动员和部署下一阶段的具体工作要求。明确杨航镇为国家综合示范创建单位,并提出月浦镇和罗京镇为区域综合示范创建单位。围绕三个创作单元,全面示范工作将在全地区全面铺开,从点到面取得实效。
重点是建立和完善预防和调解制度,形成“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建立基层预防和调解组织。宝山区成立了区级联合调解中心。2017年底,杨航镇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中心正式成立,由行政方、工会方、司法方和企业方组成。建立村、园、企基层调解委员会。目前,阳兴镇辖区内16个行政村和5个乡镇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30家规模以上企业成立了企业预防调解委员会。建立标准化的场所和设施。城镇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中心成立后,将建立标准化的调解室、候审室和仲裁巡回法庭。统一悬挂调解(仲裁)徽章,并在墙上公布调解(仲裁)工作程序、工作职责、行为规范和标准化条款。同时,应充分配备录像、专用电话等硬件设备。建立专业的调解团队。在整个地区,62名专职和兼职调解员接受了资格培训,基层调解员不断得到巩固。目前,阳兴镇调解中心配备了5名专职调解员和1名秘书。10家企业的12名企业人事干部参加了劳动争议调解人员资格培训,全部获得了劳动争议调解资格证书。
以规范流程、创新机制为立足点,提高调解工作服务水平。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审核机制。梳理和完善调解组织规则、调解原则等各项制度,以及“接待和受理”、“纠纷调解和回访”等处理程序。案卷实行自查、互查和抽查制度,下发的结案文件实行每个案件内部自查,每月及时归档,以保证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和文件质量,提高预防调解机构的工作效率。保证调解信息的公开。调解室和候审室的电子显示装置及时公布案件的调解安排,便于当事人及时了解调解信息。同时,设立监督热线、意见箱等渠道,畅通举报渠道,积极接受监督,做到举报受理、违规处理、一清二楚。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在街道镇调解案件时,应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建立“3+1”分类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提高案件的先处理效率。实行企业内部劳动争议预调解工作机制。调解人在面谈过程中及时与企业联络员取得联系,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调解建议,并督促双方先进行内部和解,这不仅降低了工人权益保护的成本,也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企业的不利影响。
要提高预防预警工作的有效性,应以服务先行、强化监管为切入点。加强对群体矛盾的处理。加强群体案件中劳动关系矛盾的风险评估和趋势预测,做好对可能停办、停办、合并、转移和集体欠薪企业的风险预警工作。严格执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劳动争议快速调解“四个一”工作机制,确保快速干预、多方参与、及时通报、各司其职、合理调解,现场处置率和举报率达到100%,积极稳妥处理重大集体性纠纷。充分发挥企业的“第一道防线”。镇调解中心通过企业qq交流群、微信公众账号等平台,对镇内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和引导,畅通劳动人事纠纷预防和预警的信息渠道,实现纠纷和矛盾的有效预警和处置。指导和帮助辖区内300人以上的企业设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委员会,300人以下的企业设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联络员。通过网格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和重点引导三个环节,引导企业建立内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建立专门的申诉渠道、畅通的沟通渠道和专人负责应对。
着力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全面深化机构声誉。建立正常的沟通渠道。通过“企业对心”和“企业接待日”等特色品牌活动,搭建了街道、城镇和企业之间的交流平台。通过定期在网上发布案例分析和为企业答疑,可以实时掌握企业情况,引导企业提前防范劳动争议。通过热线,及时为企业和员工提供实时的政策解答和在线维权服务,力争在初期化解矛盾。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宣传。通过“逢星期五”等特色品牌服务,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就业推荐、劳动争议调解等“一站式”信用服务。制作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合同签订条款等实用信息手册,并通过参观园区、企业参观讲座等方式免费发放给辖区内的企业和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