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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劳动日报》报道,改革永无止境,工会改革总是在进行中。近日,宝山区召开深化工会改革、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建设会议,宣布实施宝山区“1+6”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建设(1个主体方案+6个项目实施方案)。这次会议是保山工会改革的“重新开始”。宝山区总工会在总结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改革“村务经验”的基础上,以构建协调劳动关系体系为突破口,突出运用法律思维和方法保障改革,进一步深化工会改革“宝山实践”,形成了“村务主导、全面推进”的格局。
保山“1+6”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建立了区域联动工作体系。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区、镇、园区、企业、行业等各级工会组织依靠联席会议和联动机制参与劳动关系协调,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合作、职工参与、工会运行”的工作格局;二是形成“四位一体”的职能体系,深化集体协商、法律监督、法律援助、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的工作内涵。主要包括建立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协调劳动关系制度融入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加强企业集体协商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区域和行业集体协商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劳动法监督检查,加强法律援助,预防和解决劳动关系矛盾。
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明确了协调劳动关系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保障措施、具体步骤等内容,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此外,今年保山市将重点推进申请区“1+9”补贴企业、区内100强纳税人、区内经济工作优秀企业等四类重点企业建设,在捣固街镇建设“小三级”工会组织,并形成建设任务清单会议;聚焦新兴园区等重点领域,实现25人以下企业全覆盖,推进25人以上企业自主建设,探索建立联合职工之家,提供相应服务;全年实现了街道和镇公园双房企业工会建立的基本全覆盖,50人以上的双房企业基本完成了建立独立协会的目标;以物流货运、家政服务、环卫清洁等重点行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区域和行业工会联合会,努力推进区级工会工作机制创新;拓展员工加入渠道,充分利用“两个非零”专项资金保障政策和网上会员平台;加强资金和会员费的规范收取,做到应收尽收,管理规范;实施“会员评估”,开展宝山区“先进职工之家”和“先进职工之家”评选活动;在全市“六有”工会的基础上,创建“八有”基层工会,即有在职工会主席和工会小组、成立工会委员会的批文(或选举结果的批文)、工会委员会的牌子和印章、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会经费和独立账户、工会办公室和职工活动场所、规章制度、会员档案和活动记录,以促进基层工会的有效运行
据了解,宝山区委十分重视深化工会改革,以区委副书记周志军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区长袁钢为副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区总工会主席王丽燕为副组长, 区内33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形成了区委领导下的部门联合建设、区域联动、建设管理互联互通的总体格局,为深化工会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
会上,宝山区法院和区总工会还举行了“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和“工会法律人才培训基地”合作项目揭牌仪式。
去年以来,宝山区总工会、宝山区法院、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山区司法局共同建立了“四方联动”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了工会、法院、人类社会和司法部门在劳动关系工作中各自的优势。打破信息壁垒,整合优质资源,推进“被动解决”到“主动预防”,推进源头治理,极大地提高劳动关系矛盾调解工作效率。今年,区总工会与区法院提升了合作模式,在法院设立了“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和“工会法律人才培训基地”,建立了法院指定和委托工会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的机制和工会法律人才轮训机制。
市总工会副巡视员吴猛、宝山区区委副书记周志军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