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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山区介绍,去年以来,宝山区大力推进劳动法律监督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和信息化,完善了闭环监督体系,将劳动法律监督纳入全区社会治理的整体格局,构筑了劳动法律监督的坚实防线。
劳动法律监督作为“四位一体”协调劳动关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预防、解决和建设,形成“正向推进”和“反向逆转”的“动力臂”,以平衡不完善、不稳定和不和谐的劳动关系杠杆。然而,在实际工作和基层调查中,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工会监督能力有限,难以实现及时有效的监督;二是监督没有结果,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改革措施不足;第三,监督分离、工作系统化程度与当前劳动关系发展不相适应,存在一强一弱、时间松、时间紧的情况。
加强改革的制度整合,把工会的“独唱”变成区域性的“合唱”,形成制度上的“狩猎效应”,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途径。为此,宝山区总工会在总结和提炼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深化工会改革、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该文件由总体规划和六个机构文件组成,以集体协商、法律监督、法律援助和民主管理“四位一体”为总纲要,细化了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四方联动机制等工作制度。其中,《保山市工会参与劳动法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明确了监督的内容、形式、程序和制度,并在市总局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叠加了《保山做法》,进一步突出依法治理的明确方向,作为区域联动的工作载体,完善闭环监督体系,将劳动法监督纳入全区社会治理的整体格局。
“事前”预防和建造垂直和水平联动系统
劳动法律监督作为工会在宏观层面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注重从整体上发现共性问题,通过源头参与“事前”解决问题。为此,宝山区从预防、预警和预判工作体系建设入手,建立了区、镇、企业三级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区、镇、园区工会成立劳动法律监督检查联席会议,成立劳动关系监督员和指导员小组,在地区工会和大型企业中成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在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下,监督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保险福利等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在横向层面,区一级联席会议将包括总工会、人民社会保障局、安监局、市场管理局、社会保障部、公积金管理部等NPC专项代表,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本地区劳动关系。全年努力提高预防的有效性;街道、镇(公园)监管系统纳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安监办、市场监管办等行政单位,每月调查解决重大劳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上报预警信息,提高预警灵敏度;联席会议成员设立联络员,保持正常联系,及时整理、评估和分担劳动关系风险点,提高预判准确性。
“在事情的中间”促进侧重于关键领域的政策
关注劳动争议频发、劳动者权益脆弱的行业和地区,将劳动法律监督与重点节日舆论宣传相结合,维护重点节点稳定和重要部门管理职能,开展经常性、方向性和专项性监督,突出监督与改革相结合。一是定期监管,形成示范效应。如结合3月8日妇女节、安全生产月和春节假期,开展专题劳动法律监督检查。
二是定向监管,形成辐射效应。为提高监管效率,应针对不同情况对企业进行“针对性治疗”和“综合体检”相结合的监管。例如,对有条件成立协会但未依法落实“三项基本任务”或不规范落实“三项基本任务”的企业,应重点监督协会的成立,同时对违反其他法律的可能性和劳动关系矛盾的反复进行全面调查、纠正和引导。
三是专项监管,形成热点效应。联席会议成员依法履职,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管,集中火力突破“老难关”。
“事后”整改,抓住关键环节,发挥力量
在劳动法律监督工作链中,事后整改是关键环节。宝山区已下大力气督促整改。通过联合管理、联合推进、联合建设,工会监督已“长牙”。首先,充分利用机构杠杆。把深化劳动关系制度作为深化工会改革的主要内容,纳入区、街、镇(园区)各级党政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第二,充分利用“两本书一封信”。街道和城镇公园的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前哨”。需要整改的企业将首次下发《劳动法监督整改意见书》,并给予整改指导;逾期未整改的,再由区总工会出具《整改意见》;逾期未整改的,由区总工会发出《建议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其职权依法处理。
第三,充分利用权威平台。如果有些“两书一信”不能解决,工会应当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举报,并将违法企业的信息收集到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回访,督促企业整改。自2017年以来,宝山区共发行“两书一信”8册,整改率达到95%,64家企业、52人次进行了资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