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14字,读完约2分钟
据宝山区介绍,为学习江苏省响水市“3.21”爆炸事故教训,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宝山区环境监测支队近日组织开展了2019年“肖春四号”环境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危险废物企业、重大环境风险等级单位、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和该地区部分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
这次行动日程紧凑,任务繁重,要求严格。区环境监测支队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召开了任务部署会,明确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目的、工作要求和检查重点。全体员工迅速赶到企业进行环境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还配备了事故应急池、黄沙、吸附棉等环境应急设施。但仍存在环境安全意识不足、未按要求开展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等问题。
经过三天集中检查,派出15批执法人员61人次,检查36家企业,发现3家问题企业,约谈3家企业。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督促和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相关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生产、生产、储存、使用和转移过程中的环境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和遏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宝山环境监测支队将认真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和市区两级主要领导对响水“3.21”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吸取深刻教训,继续开展环境安全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坚决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区域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