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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应该成为一个谜,母亲应该服刑,处于困境的孩子(化名)应该去哪里?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申请变更监护人的案件,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通过特殊程序将监护人变更为欢欢的祖父母。
2011年12月,梁在上海生下了。由于梁的私生活比较混乱,欢欢的生父无法确定。由于怀孕期间曾与李短暂同居,她在出生医学证明的父亲栏中写下了李的名字。
欢欢自出生以来一直和她的祖父母住在一起。她的母亲梁几乎没有义务抚养她,而她名义上的父亲李已经失去了联系。因为梁的母亲在香港注册,而李的父亲却找不到。欢欢的户口一直悬而未决,所以她不能进入幼儿园,她的祖父母一直在家自学。在此期间,欢欢的祖父母一直在努力申请香港居民身份,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未能成功申请。
2018年,7岁的欢欢已经到了上学的年龄,但她仍然不能上学,因为她没有户口。2018年5月,她的母亲梁因贩毒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在女子监狱服刑。绝望的祖父母梁谋谋和方谋谋只能把孩子的户口记在父亲李的诊断书上。
经过多方努力,我终于找到了正在监狱服刑的李。然而,通过dna测试,李并不是欢欢的生父,也不可能查出谁是她的生父,所以欢欢的定居又一次遇到了障碍。
为了尽快解决孩子的抚养和上学问题,梁某某和方某某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
保山法院受理此案后,积极与梁女子监狱沟通,征求梁的意见。她说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并同意她的父母应该对欢欢行使监护权。
经审理,保山法院认为,未成年人的父母因某种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其实际赡养人梁某某和方某某愿意承担抚养、照顾和监护的义务,但由于其祖父母没有法定监护人身份,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户籍、就学、财产维护等。无法实现。为了尽快终止未成年人监护空白期,真正保障未成年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