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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法院,直接在交警支队进行司法确认,这个我知道。但是法官不必来,所以我们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所有手续,这真的太方便了。我非常感谢法院和司法局为我们的人民提供了如此便利的条件!”

申请人徐女士得知自己的案件已经结案后,向宝山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2019年7月25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山法院)审结了本市首例网上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

2019年4月25日上午,徐女士骑自行车前往宝山区太和路同济路,与钱先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其受伤。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警支队称,钱先生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徐女士要求钱先生赔偿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经双方申请,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警支队委托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宝山法院办结本市首起网络立案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案件

描述:图片来自网络

2019年7月24日,调解委员会接受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钱先生赔偿徐女士7万元。调解委员会出具人民调解协议后,区司法局将人民调解协议及相关文件上传至上海法院12368道路交通一体化平台,并申请网上司法确认备案。

宝山法院办结本市首起网络立案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案件

2019年7月25日中午,保山法院立案庭对接中心在12368诉讼服务智能处理平台上收到司法局提交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半小时后,在网上立案审查后,v&c对接中心完成了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并发布了民事裁定。

据悉,这是地区司法局通过上海法院12368道教整合平台提交的第一个司法确认案件。通过网络化、集成化、智能化的网上审判模式,开辟了“为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节省了当事人的行政资源和诉讼费用,提高了司法确认的效率,使当事人少跑多跑。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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