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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检察官:你好!我是一个普通公民。自从2017年12月搬进XX社区后,我看到了周围河流的美丽景色和河流中美丽的生物,比如黑水鸡和白鹭。同时,我也看到了许多我不应该看到的东西。每天,我周围的许多民工或村民都拿着弹弓和各种捕鸟工具来射杀这些无辜的生命。我非常震惊和难过,我非常生气,毫不犹豫地去做。...我希望这个问题能够得到重视和解决!”2019年7月的一天,保山检察院第五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收到了热心市民的来信。
检察官阅信后,立即查阅并收集了乌水鸡的相关资料,并咨询了相关专家,确认乌水鸡是一种被列入2000年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国家保护的具有有益或重要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2012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发布的《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低风险)》中的克科鸟类。随意捕杀野生动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也侵犯了公共利益。这个问题,公益诉讼检察官有权控制,也应该控制!2019年7月23日,保山检察院正式立案!
探索“黑水鸡”和“媒体检查”以联合获取证据
为了弄清黑水鸡被捕杀的具体情况,宝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和一名公益诉讼观察员作为媒体记者冒着近40度的高温两次来到现场,发现了黑水鸡活动的痕迹。随后,检察机关找到了热心市民甘女士了解相关情况,她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以保护黑水鸡。
甘女士告诉检察官,她住在这条河附近,一直在关注黑水鸡的生活状况,因为她喜欢小动物。自2017年以来,她发现一些外国人和当地村民使用弹弓、电子媒体和其他工具猎杀黑水鸡。在甘多次尝试失败后,她通过公众热线进行了投诉,相关职能部门在那里设置了几个警示标志,但未能及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打击非法狩猎。与此同时,甘女士还向检察官提供了她观察黑水鸡活动时拍摄的照片。
检察机关收集的各种证据证明,对黑水鸡的非法捕杀没有得到有效的查处,导致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持续侵害。
建议共同努力整顿黑水鸡回归天堂
在澄清案件事实后,检察机关并没有立即简单地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处罚力度,而是继续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制度和制度性问题。
在与负责野生动物保护的有关当局沟通后,检察官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不想处理黑水鸡被杀事件,而是“无能为力”。据了解,目前上海野生鸟类保护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特别是部分郊区执法人员严重不足,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力量整体薄弱。
针对上述问题,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于2019年7月25日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一方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野生动物资源的普查和调查工作,加强对捕杀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查处。另一方面,也在积极“建言”,建议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建立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狩猎行为,形成强大的冲击。同时,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普及科学知识,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在当前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参与检查。建立野生动物保护奖励机制,设立投诉电话,奖励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针对上述问题,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于2019年7月25日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一方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野生动物资源普查和调查工作,加强对捕杀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查处。另一方面,他们也积极“建言献策”,按照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共同建立的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狩猎行为,形成了强大的冲击。同时,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普及科学知识,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在当前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参与检查。建立野生动物保护奖励机制,设立投诉电话,奖励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
在检察机关的积极推动下,2019年8月5日,宝山区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在执法过程中宣传野生动物保护。上海电视新闻工作室和保山电视台也宣传和报道了保护黑水鸡公益诉讼的发展。
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是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持自然生态平衡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公益诉讼检察官正以自己的积极行动捍卫黑水鸡的存在,守护着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美丽家园。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的加入和关注,我相信野生保护动物如黑水鸡的栖息地将会更加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