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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在COVID-19发生的肺炎疫情再次引起了人们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关注。乌龟是许多人家里常见的宠物。与猫和狗相比,养乌龟更方便。然而,最近,上海的两个“海龟朋友”违反了法律,因为他们养了海龟。发生了什么事?让我们看看。
最近,上海保山警方得到线索,该地区的两个家庭收养了许多珍贵濒危的海龟,警方很快进行了调查。
警察:你把乌龟放在哪里了?
派对:这里。
警察:这是国家保护动物!
根据上海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的评估,这次在市民家中查获的乌龟中,既有被列入“一级”国家保护动物名单的四爪龟,也有被列入“二级”国家保护动物名单的赫曼龟。
宝山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顾婕妤:这只是一只四爪乌龟,是中国一级保护动物。它基本上消失在野外,相对来说很少。这只大的是海尔曼龟,相当于中国的二级保护动物。
据当事人称,他们在2018年至2019年间从网上购买了海龟,并把它们作为宠物养在家里。他们饲养海龟只是为了个人爱好。
到案后,和李供认了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保山市公安局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犯罪嫌疑人、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经济调查支队朱雷:我希望公众在购买海龟等动物时,可以查询所购买的物种是否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如果它们是国家保护动物,请不要购买或收养它们。
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公众,野生动物不是餐桌上的美味食物,也不是你手中的可爱宠物。非法买卖和饲养野生动物并不能保护小动物,只会带来更多的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