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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对非法抓捕“电子警察”有疑问,该如何辩护?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表示,当事人可以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的“窗口”或“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法辩护。参见
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7号)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非现场调查处理操作规程》,当事人可以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通管理12123”应用程序进行违法抗辩。
如果您通过互联网进行申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短信自动反馈给当事人,并在“交通管理12123”应用中的信息中心进行审核。
如果您通过非法审判的“窗口”进行申辩,非法收取单位将通过“上海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后台管理系统反馈申辩结果。
当事人可以通过“上海交通警察”应用程序的“电子警察防卫查询”模块输入车辆信息或登录“上海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电子警察防卫查询”部分来查询防卫反馈。
01通过“上海交警”应用程序查询
02通过“上海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