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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杨浦区新闻》报道:杨浦公租房在佳木斯路165弄设立了79套公租房,以杨浦区企事业单位为主,以整体租赁的形式出租。
佳木斯路165弄
1.杨浦区佳木斯路165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2.三套一居室和76套两居室
3.一居室建筑面积39.87平方米,租金2561~2846元/月。两居室建筑面积为47.83平方米-73.6平方米,租金为3608-5413元/月
供应对象
第一类是社会租赁(个人或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的申请标准。
第二类是杨浦区的企事业单位,其员工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申请标准。
要点
杨浦区企事业单位福利!
多么大的优势啊!
杨浦区的企事业单位谁整体租房可以优先入住并获得一套房子!
(单位整体租赁需要5套以上的整体租赁)
房间的真实照片
单个应用程序
单身申请人或者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所在地在本区,并与本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含一年);
(二)在本市有常住户口,并与当地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
(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可合并持有上海市暂住证的前几年),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与当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含一年)。
单元应用
单位租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单位同意由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其职工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暂住证》,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与所在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劳动合同。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
(二)未申请享受廉租住房、共有财产保障住房、城市及其他地区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的。
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人家庭)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参考):
1.按要求填写《杨浦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集资项目)准入资格申请表》;
2.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复印件、上海市居住证及相关办理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5.单身申请人(主要家庭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6.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单位租用);
7.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地址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杨浦区12个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租房业务受理窗口)的电话号码、地址和时间如下:
办公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
上午9: 00 ~ 11: 30
下午13:30~16:30
(从夏令时下午14:00开始,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言:目前,本项目不提供上海市居住证换证的相关信息
预约参观样板间
预订电话:021-55088183
寻求建议
已获得杨浦区公共租赁住房入住资格确认的申请人,
拟用于佳木斯路165弄项目
请致电咨询:021-55088183
审计时间
折扣价年租金可节省数千美元
集中审计是
2017年8月14日-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