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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家里有“王兴仁”的朋友们!市公安局公布了本市目前办理《犬类登记证》的流程。请密切关注尚未颁发证书的合作伙伴~
同时,警方还通报了我市目前养犬管理的主要做法和措施,并将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养犬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重点时段和重点公共区域的巡查,重点排查整治非法养烈性犬、流浪狗等问题突出的问题,依法惩处遛狗不戴狗牌、不戴狗带、大型犬不戴口罩等违法行为。参见
本市办理犬类登记证的程序
免疫环节:养犬人带领犬只到各区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免疫点(以下简称免疫点),注射狂犬病疫苗。免疫点确认已经免疫并登记犬只品种等信息后,向养犬人发放《免疫证》;凭《免疫证》办理《犬类登记证》;
个人办理犬只登记证的流程:
一、处理的依据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本市实行犬类登记制度和年度检验制度。养犬超过三个月龄的,养犬人应当申请养犬登记。
二、办理条件
如果个人养狗,①养狗的个人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在本市有固定的住所。(2)如果一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养狗,每个家庭只能养一只。③禁止个人饲养强壮的狗。
第三,提供材料
应提供以下材料:①个人身份证明;2 .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③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④《上海市犬类注册申请表》。
第四,经办机构
浦东、黄埔、徐汇、长宁、杨浦、宝山、嘉定、松江、金山、青浦、奉贤、崇明等地的派出所,以及静安、普陀、虹口、闵行等地的“一站式”服务网点负责受理、审核、发放《犬类登记证》。
五、审批和认证期限
审批期限:当地派出所或“一站式”服务网络应在收到犬类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制证时限:黄埔、静安、徐汇、长宁、普陀、虹口、洋浦3个工作日,其他地区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犬类管理收费的通知》(沪价费[2011]006号);内环以内每只狗每年500元,内环以外和农村地区每只狗每年300元。此外,经市农委畜牧兽医部门批准并取得《上海市犬类消毒合格证》的宠物诊所(或宠物医院)对犬只进行消毒,犬只管理费减半。
七.处理模式
1.“一站式”服务。以便民服务为起点,静安、普陀、虹口、闵行等区共有34个“一站式”服务点。养犬人将犬只带到服务点,服务点工作人员负责现场狂犬病免疫,登记并上传办理《犬只登记证》所需的资料(公安背景重新审核),普通人只能跑一次。
2.在申请许可证前免疫。养犬人无需携带犬只,只需携带其他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或属地街道镇(仅限宝山区)下的犬类管理办公室申领《犬只登记证》。
3.一个网络可以处理它。离线携犬的养犬人在免疫点领取免疫证明,登录市政府“一网办公”平台,在线上传犬只免疫、身份证明、房产登记证明等信息,支付犬只登记费,完成网上申请,选择到当地派出所自行领取或快递上门。
4.集中式门到门应用。因为农村的狗比较分散,所以管理工作的重点是预防狂犬病。每年,派出所(乡镇街道养犬管理办公室)会同乡镇兽医站工作人员上门对养犬进行现场免疫,并发放免疫证和农村养犬登记证。
处理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 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休息)
个人犬登记证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申请养犬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在本市有固定的住所。
申请人应该提供什么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境外人员必须提供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房地产证或房屋租赁证;狗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收费依据和标准规定按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沪家费(2011)006号]《关于调整犬类管理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内环面积:每只狗每年500元;内环外:每条狗每年300元;凭犬只绝育证明,减半收取犬只管理费。
本市养犬管理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继续推行规范化管理措施,规范养犬行为。自2019年以来,共登记和颁发了135,800份狗注册证书,共敦促了33,900份狗注册。今年5月初,市公安局组织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以规范养犬行为。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超过12,000只无证(无家可归)的狗被收留。加大对重点时段和重点公共区域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无带狗牌和狗带的走狗、不戴口罩的大型犬(高35厘米以上,含35厘米)和个人饲养烈性犬等违法行为,依法对个人饲养的烈性犬进行遏制和查处。
升级和完善犬类管理模式,提高犬类认证的便利性。市公安局公安总队依托市政府“一网通”门户网站和“市民竞拍云”,正式开通网上养犬登记模式。截至目前,已成功接受和处理了5399宗狗只登记申请。与此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上海公安机关仍然保持脱机办案模式,全市公安机关在各区的基层派出所设立了244个办案网点。
加强职能部门合作,有效形成监管合力。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托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与农委、城管部门建立了合作咨询、双向抄告、情报通报、案件移送等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养犬信用积分制度,并按积分应用于养犬管理,形成了联合监管力量。
加大对非法养犬行为的整治力度
一直在努力打击非法养狗活动。上海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时段和重点公共区域(特别是市区)的检查力度,重点发现和纠正违规饲养烈性犬和突出流浪狗等问题,依法查处遛狗不戴狗牌、戴狗带和大型犬不戴口罩等违法行为。在此期间,经核实,免疫认证网络未履行审核义务,在免疫证书中填写虚假信息的,应抄送同级农委,建议撤销免疫认证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回访机制。对于首次发证的犬只,应建立“二次过滤”回访机制,三个月后进行回访,及时发现并淘汰不合格或冒充其他品种的幼犬,一经查实,予以收容,并依法吊销《犬类登记证》。
深入调查和探索新的养犬管理模式。协调各方,探索免费提供第三方责任保险,通过科技手段提升和提供犬类增值服务,不断增强犬类的收购意识和附加值,提高主动认证率;探索与政府相关部门和市宠物协会合作,建立本市文明养犬信用体系,并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实施联合处罚,引导和规范市民日常养犬行为。
推动《条例》修订进程的启动。针对目前对非法养犬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较低的情况,上海市公安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条例》实施效果评估及相关立法研究,认真梳理当前养犬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顺利推进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奠定基础。
警察提示
公安机关提醒公众,将饲养的犬只送至兽医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狂犬病免疫和植入电子标识后,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犬只狂犬病免疫证等材料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领《犬只登记证》,或通过市政府“一网办公”综合门户网站和“随市民云”网上申领《犬只登记证》。(每户限一户;禁止个人饲养强壮的狗)。
同时,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以下养犬行为守则:
1、携犬外出的养犬人应当为犬只悬挂犬牌;对狗来说,皮带的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的场合应自觉收紧;给大狗戴上口罩;乘电梯或上下楼梯,避开高峰时间,主动避开他人;立即清除狗的排泄物。
2.禁止将犬只带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室(飞机和船只)、餐饮场所、商场、酒店等场所,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如果你带着狗乘出租车,你应该征得出租车司机的同意。
3、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养犬人应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4.养狗者不得放纵或驱赶狗来恐吓或伤害他人。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并首先支付医疗费用。
5、养犬人不得遗弃犬只。
6、养犬人不准掩埋或抛掷犬只尸体。
有些狗不能亲自饲养
小红也想唠叨你对狗的爱!了解狗的习惯将有助于你和你的狗相处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