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12字,读完约2分钟
虹口区表示,为全面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加快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上海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江苏省南通市本着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签署了框架协议,旨在进一步加强合作,化解跨区域劳动人事争议矛盾,共同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019年11月14日,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胡建锋等八人前往南通签署共建协议。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严红梅、虹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胡建锋,以及两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代表出席了签约仪式。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陈玉生与虹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主审)高燕代表双方签署了正式合同。
闫红梅副局长在会上表示,虹口与南通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方面的战略合作和友好共建,为两地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方面的合作奠定了基础,也是全面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国际战略、加快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具体举措。同时,也表达了对两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携手合作、融合发展、共创美好未来的美好祝愿。
胡建锋副局长表示,在长三角一体化的背景下,虹口与南通虽然有差异,但也有相似之处。首先介绍虹口区的概况及其与南通的历史渊源。其次,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谈了虹口仲裁院工作中的“四个强化”。最后,我们分享了双方在共建合作的原则、领域和机制上的三点经验,即深入规划、大力推进和勇于挑战。通过合作共建加强交流融合,下一步是让共建工作更深入、更务实,实现优势互补,不断推动两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共建方式的合作创新迈上新台阶。
会上,南通市介绍了市和区(县)仲裁院的历史变迁、内部建设、业务工作和机制协调情况,虹口区介绍了区人民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仲裁工作、街道、工会等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区仲裁院办案情况和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情况。双方讨论并分享了各自地区调解仲裁工作的特点和创新,并就今后的友好合作交流了意见。
通过这种合作与共建,长三角城市之间的联系得到了加强,为进一步加强区域优势资源的共建、共享、互联、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基础。今后,双方将按照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继续完善共建机制,大力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