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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法治日报》报道,记者近日了解到,为全面落实上海高院倡导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相关改革工作精神,虹口区法院立足审判实践,细化实施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工作。
虹口区法院迅速成立了专门的诉讼制度改革小组。根据高等法院颁布的六条规则,法院初步确立了以季度为任务阶段,量化为个案,分解为合议庭的诉讼改革方案。同时,根据我院起草的《刑事案件宽严相济实施办法(试行)》,我们与虹口区检察院和公安局达成了一个审判意向,即从侦查阶段开始尝试实施,比法院阶段预设的试点方案更进了一步,更能体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此外,虹口区法院还注重利用信息设施设备为多项改革内容提供硬件保障;并及时统计数据,科学分析刑事诉讼改革相关制度的有效性,从而指导改革试点工作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