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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虹口区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促进总部各要素集聚,加快产业创新转型,虹口区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对新引进的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高成长性总部和总部型特色企业,将根据其收入规模和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启动补贴。
据了解,近年来,虹口区把深化服务企业作为加快虹口转型发展的“动力源”和“加速器”,积极吸引服务精准、环境优质的总部型和出口型企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全面提升,帮助老城区实现振兴。2017年,该地区新增两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73家总部企业实现三级税收48.62亿元,同比增长12.2%。
根据《实施意见》,虹口区今后为各类新引进的总部购买或自建办公用房,补贴不超过实际房价的2%,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享受补贴期间,不得出售出租的办公用房或改变其用途。对于各类新引进的总部,将根据实际租赁占用面积连续三年给予租金补贴,第一年按年租金的30%发放,第二年按年租金的20%发放,第三年按年租金的20%发放。
对于各种新引进的总部,如果他们租用或购买办公用房,根据他们的收入规模,他们将得到不超过办公用房实际装修总额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新引进和现有的总部,根据企业对虹口区的贡献程度,确定五年内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营奖励。根据企业发展、经济贡献、科技创新、促进就业、节能减排、社会诚信和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综合评价企业对虹口的贡献度。
虹口区还加大了对总部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支持和服务。对于新引进的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高成长性总部和总部型特色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确定每人可获得最高20万元的安置费补贴。对于新引进的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高成长性总部和总部型特色企业,如果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和监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上海购买自己的住房,确定每人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补贴。住房补贴和安置补贴很高,但并不是重复享受。
对于新引进的各类总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如果他们居住在虹口区的人才公寓或租用自己的住宅楼,将获得不超过实际租金1/3的补贴。每人每月租金补贴不超过3000元,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此外,虹口区还将根据各总部新引进和现有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贡献水平给予重点奖励,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奖励;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将根据个人对虹口的贡献在一定时间内获得奖励。根据总部人才引进和培养、经济贡献、科技创新、社会服务、职业道德和守法的实际需要,综合评价个人对虹口区的贡献度。
虹口区将建立和完善总部各类人才一站式服务,提供签证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居留许可点、户口迁移、人才引进等全方位服务。,为总部符合申请户籍和居住证条件的关键人才建立“绿色通道”。为总部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各种便捷的生活服务,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