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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虹口区的消息,“标准规格的危险废物标签贴在危险废物储存室和容器上,账目清楚。它非常标准化,符合标准。”近日,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环境监测支队执法人员来到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院东院,对危险废物标准化和环境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自3月底以来,区生态环境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废物标准化和环境安全专项检查,涉及辖区内部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为提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安全意识,区生态环境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分别为工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学校、医疗机构和检测机构举办分类培训。对于学校和医院,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其行政主管单位、区教育局和区卫生委员会共同进行实地检查。
此外,为提高检查质量,区生态环境局专门邀请危险废物管理专家参与检查,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记者在检查现场看到,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管理计划申报和备案、联合指令转移、应急预案备案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存在逾期贮存、超量贮存、不规范贮存等不规范现象,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否未及时安全收集和处理,易燃易爆和不相容废物是否混合堆放贮存;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入库、转移和处置的管理账目是否清晰,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检查危险废物自身利用和处置设施是否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除现场检查外,区生态环境局还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为此,区生态环境局专门制作了《危险废物标准和环境安全专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表》,明确列出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标准化管理12个检查项目应达到的标准,并下发到各单位进行自查。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区生态环境局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不收集和处置挥发性有机物、管理账目不规范等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执法人员随队向现场相关单位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区生态环境局表示,如果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必要时将采取停产整顿等刚性约束措施,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防止环境事故,不断提高区内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水平。
根据地区生态环境局,目前该地区有124个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受到监督。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地区应急管理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和卫生委员会以及街道和地区电网中心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同时,督促新发现的危险废物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管理全覆盖。今后,危险废物标准化管理的监督和考核将纳入监管部门的企业诚信和环保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区危险废物标准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