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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容易,拍车牌难”成了大多数人的共识,所以“替别人拍牛”成了一些人的选择。但这一次,我们要谈论的不是牛,而是牛的“邪恶势力”,他们从牛身上获取利益,想把“牛”变成“肉牛”。
虹口检察院处理了这样一个案件。
案件简介
2018年8月9日,王在虹口足球场国家拍卖中心门口出售其代理业务时,被付的代理人抢劫,两人发生口角并大打出手。随后,傅在去公安机关调解双方冲突时被捕。从2017年到案发时,傅为保护受害人共筹集了1.7万多元。
经审理发现,为了垄断虹口足球场的车辆牌照拍卖业务,傅某与大山、金鹏联手,强迫其他从事拍卖业务的人员缴纳保护费,同时成立了统一管理的“虹口车辆服务交易集团”。不愿缴纳保护费的人受到骚扰、威胁或暴力驱赶,被禁止在虹口足球场从事车牌拍卖业务,形成了稳定的虹口足球场恶势力。
傅等人聚众斗殴,多次实施胁迫,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2018年12月,虹口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起诉一人。虹口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傅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追回赃款返还被害人。
[/s2/]什么是“邪恶势力”[S2/]
指经常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聚集在某一地区或行业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作恶多端,压迫人民,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恶劣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关于处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黑恶势力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也包括以暴力、威胁为主的其他以作恶、压迫人民为特征的违法犯罪活动。
很明显,这次袭击的重点是那些聚集恶势力的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重要成员,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犯有严重罪行的主犯。其他恶势力和有恶势力的犯罪集团成员,在共同犯罪中,罪轻、人身危险性小、主观恶性小,有自首、立功、认罪、初犯等法定或者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自2018年开展专项斗争以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中央、市委、区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市检察院的部署,始终坚持把推进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格、及时依法办案,确保各项措施扎实有效。
不管是谁吓唬无辜的人,法律都会让阿巴拉保护群众的利益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