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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虹口区新闻报道:为了进一步改善空的气体质量,为了赢得蓝天防御战,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赢得蓝天防御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柴油车污染控制战役行动计划”,上海出台了新的废气排放措施,对高污染、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了精确打击:从2019年开始,该地区的使用应达到国家标准iii级限制。为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和控制,增强企业意识,6月19日,虹口区生态环境局召开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培训会,明确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的一系列法律要求和法律责任,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发放进行了指导。
根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向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种类、数量和使用场所,取得识别标志,并将识别标志粘贴在显著位置。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申报和管理信息应纳入市生态环境部门的信息平台。根据《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注册和标志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用机械必须在今年9月30日前申报“许可”,新购机械必须在30日内申报。机械所有人可以在“上海非道路机械管理平台”上申报自己的等级,或者到各区指定的服务窗口领取识别标志。
会上,区生态环境局还邀请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和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禁区》、《非道路申报登记和标志管理办法(试行)》等内容进行了专业解读。,并依托非道路申报平台详细讲解申报和注册流程,为企业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申报和注册提供服务保障。在设立指定服务窗口的基础上,区生态环境局还成立了微信工作组。
会议结束时,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秦波指出,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持有者都应实现“三做”。第一,必须申报和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并应深刻理解控制空气污染的重要性;二是学会“怎么做”,明确使用非道路机械过程中的责任,明确非道路机械的概念、含义和范围,了解非道路使用中涉及的相关法律;第三是明确什么是“不能做的”。在下一阶段,各区的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对各种非道路机动机械的执法和监控,发现问题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