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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提交给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草案)》进一步扩大了禁烟范围,包括音乐厅、公共电梯和网吧。
修订后的法案规定歌舞厅、娱乐厅、中型及以上餐饮场所、机场等。可以划分吸烟区或在室内设置吸烟室。吸烟区或吸烟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设置明显标志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宣传标志。酒店应设立专门的无烟住宿建筑或客房。
在修改条例的过程中,一些常委和公民建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带头禁烟,为全社会树立榜样。修订后的草案采纳了这一意见,并增加了一项新的规定——禁止在公共室内区域吸烟,如会议室、餐厅和国家机关的共用工作场所。
如果在非吸烟场所发现吸烟,立法也赋予公民举报的权利。草案中的新条款是:在禁烟区的显著位置设置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号码;对不履行禁烟义务的单位,公民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