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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的何老伯73岁了。他没有自己的孩子,只有妻子和前夫所生的孩子。30多年来,何老伯一直视这个继子为己有,但几个月前,何老伯的生命几乎死在继子手中。

老人摔倒时,他的继子恳求医生不要救他。在医院的病房里,何老伯骨瘦如柴。因为之前头部严重出血,老人神志清醒,但仍然非常虚弱。

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2月底,何老伯在家中摔倒,被送往医院。之后,他的继子跪在地上,请求医生不要治疗他的父亲。就这样,老人在医院的急诊室里呆了三天,他的继子把老人藏了起来,并谎称自己在旅行。后来他的继子把何老伯转移到养老院,他的其他亲戚对此一无所知。

普陀一老伯摔倒 继子跪求医生不要救 真相令人发指

老人和他的妻子,也就是继子的母亲一起消失了。考虑到老人的钱是在工作日交给儿子的,他身边没有多余的钱。双方的亲属都对这一说法表示怀疑。转了几圈后,他们找到了何老伯。这时,老人已经在养老院住了一个月了。

继子独占了房子,扔掉了老人的东西。养老院里的何老伯快要死了。当他看到他的亲戚来了,他兴奋地要求对方救自己。

亲戚们与养老院沟通后,又把老人送到了医院。根据医生的建议,老人接受了脑部手术。

在老人住院期间,继子把他的生母送到了养老院,其他人都不允许探视。之后,何老伯和他母亲曾经居住的房子被空清理干净,不仅换了门锁,还扔掉了老人的所有物品。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和其他个人物品也由他的继子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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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指定他的侄女为监护人。记者联系了他的继子朱先生,希望能亲自采访他,但被对方拒绝了。

为了帮助何老伯解决眼前的困境,亲戚们带着老人去补发各种个人证件。

律师建议: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老年人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以通过协商或书面形式确定其未来的监护人。除了公证之外,何老伯以后还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分割他和继子共有的财产,以维持他以后的生活费用。

5月11日,何老伯和他的外甥女谢女士来到公证处,他们共同制定了监护协议。老人请谢女士做他的监护人。

谢女士还向老年法院提起诉讼,希望确认何老伯及其继子共同拥有的房产的所有权,以确保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

扩展读数

子女赡养父母的相关法律法规:

1.《民法通则》、《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

第十条老年人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爱护老年人。

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二条随军家属应当为患病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搬迁到条件较差的房屋。

第十四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土地,爱护老年人的树木和牲畜,收入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五条赡养人不得因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原因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孩子们有义务支持和帮助他们的父母。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可以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5.《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安慰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不赡养老人的,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履行维护义务的后果:

中国《婚姻法》规定,子女有赡养和扶助父母的义务。无法工作或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有权在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主要包括:经济赡养、生活照料和精神安慰的义务;生病时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妥善安排和维护住房;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料老年人的树木和牲畜,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关于赡养费,这是无法工作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在子女未能履行赡养义务时所要求的权利。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孩子,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分担负担。如有争议,可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法院将做出判决。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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