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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恶意发布负面网络帖子和撰写举报信进行勒索,涉及近300万元。2018年1月25日凌晨,普陀警方经过两个多月的精心调查,破获了一个网络犯罪团伙。该团伙的头目郭谋印和几名重要成员在上海的黄浦区、宝山区和嘉定区被捕。2019年3月,郭谋印和五名主要团伙成员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郭谋银到庭后,如实供述了诈骗、勒索等违法犯罪事实。
“律师”在网上散布谣言,并通过张贴海报索取“佣金”
2017年11月,王女士向普陀警方举报称,她被自称是律师的郭慕银勒索。
据王女士称,2016年9月,为了处理一起侵权纠纷,她被介绍给自称是律师的郭慕银。另一方表示,他们“认识”许多高级领导,“路很厚”,而且他们有很大的能量,这可以帮助王女士获得巨额补偿。为此,王女士与郭草签了所谓的《法律咨询服务委托协议》,同意支付郭30万元“维权费”。
回家后,王女士和女儿聊了聊,女儿马上提醒她说,地址不明的郭谋印可能是个骗子。直到这时,王女士才猛然醒悟,决定终止与郭慕银的委托协议。没想到,她陷入了一场噩梦。
得知王女士将终止委托后,郭慕银露出了真面目。他多次通过几个手机号码给王女士发短信,威胁说如果王女士不支付佣金,就把她的“丑闻”发到网上。在几次威胁失败后,郭慕银要求人们在王女士居住的住宅区张贴海报,捏造事实,宣传她是一个“素质差”的人。随后,郭慕银还将自己在网上编造的王女士违约的网络文字截图发给了王女士,这对她的声誉和生活产生了很大影响。忍无可忍,王女士决定报警求助。
雇佣了一名作家恶意发帖,网络邪恶团伙被判刑
接到报告后,普陀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郭谋银也参与了许多类似案件,涉案金额近300万元。
2015年11月,郭慕银在一个知名论坛上发帖称,他受一家酒店委托,为一家房地产公司维权,称该房地产公司向一家连锁酒店出租的楼层有违法建筑,导致该连锁酒店陷入困境。之后,该连锁酒店的股东叶女士和于女士于2016年6月和7月被迫向郭慕银支付了28万元人民币的“手续费”,使该酒店得以正常运营。
2017年1月,郭某因对与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判决结果不满,故故故技重施。他组织相关人员在网上散布公司负面帖子,并在网下张贴海报,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迫使对方支付110.25万元“赔偿金”和10万元“法律咨询费”。
此外,郭慕银一直将自己视为“律师”,声称自己拥有一支专业的律师队伍,社会关系广泛,“精力充沛”、“道路坎坷”,能够解决疑难法律纠纷以吸引客户。当顾客识破他的身份时,郭沫若就会威胁顾客,通过恶意发帖和诋毁勒索钱财。
描述:郭谋印被警方逮捕
犯罪嫌疑人郭谋银到庭后,如实供述了诈骗、勒索等违法犯罪事实。郭谋银说,他雇佣犯罪嫌疑人范某、张某、连某、马某、郭某、郝某、沈某等人在多个网络论坛上发帖,并在受害单位和受害者住所张贴“海报”,以威胁和恐吓的手段向他人勒索钱财。
描述:郭沫若在法庭受审
2018年4月19日,普陀警方正式将此案移送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9年3月28日,普陀区人民法院裁定郭沫因犯有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60万元。同一天,另外五名团伙成员因敲诈勒索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