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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下午,普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主持会议,副主任欧阳平、、李、等常委出席会议。副区长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负责人,部分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各街道、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委员会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出席了会议。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7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第十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区政府办公室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罗强调,区政府要把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推进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在办理实效上力求完善。要把处理建议工作与抓业务工作协调起来,对有代表性的建议内容进行深入、充分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弥补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加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群众的痛点。疑难问题,真正达到“一面处理建议,一面解决问题,一面推进工作”的效果;要把建议回复作为落实工作的新起点,加强对代表建议回复“已解决并采纳”的“审查”,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跟踪反馈机制和“二次回复”机制,确保相关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和采纳。区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深化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监督,促进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围绕难以解决的代表性建议,探索建立“提”、“办”、“督”三方协商机制,邀请相关人士共同参与,加强沟通,凝聚智慧,形成合力,推动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的宣传,挖掘代表和群众反映突出、普遍满意的案例,通过区级媒体、普陀人大微信公众账号等载体进行报道,生动展示代表履职成果,进一步宣传人大制度优势,促进群众加深对政府和NPC工作的了解,增强制度自信。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7次会议

会议书面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草案),决定提请第十六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个人代表资格的报告。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7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区人民法院任免人员的决定,决定免去张伟同志的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决定接受王朝晖辞去普陀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决定任命刘力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任命刘力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并向刘力等新任命同志发出任命书。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7次会议

会议还审议了第十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提出了大会有关事项的草案。

按照法定程序,刘力和其他新任命的同志对国旗做了宪法宣誓。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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