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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五一”假期,刚搬进新居的业主陈女士,因为小区的停车费很忙。原来,4月29日,该物业突然贴出通知,称应开发商的要求,从5月1日起,对进出小区的机动车开始收费,标准为一天45元。"这样,每月停车费是1350元."新标准引起了业主的不满。
自2015年政府出台住宅区停车费并不再设定指导价以来,关于住宅区停车费上涨的争议不断出现。特别是在一些新交付的社区,停车费的定价标准往往是由开发商单方面制定的,因为行业委员会尚未成立。那么,这个价格合理吗?
比对面社区的收费高几倍
陈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小区“上河湾名宅”位于钱阳南路,是一个新建的住宅小区,去年6月交付使用。在住宅区,所有的停车位都是地下停车位。因为还在送货,所以之前进出车库是不收费的。然而,4月29日,物业公司突然在小区张贴了《关于收取机动车临时停车费的通知》,称“在接到开发商的通知后,将于5月1日0: 00开始对进出小区的机动车进行收费”,收费时间为1小时,超过1小时的基本收费为10元,1小时后再加收5元。8小时到24小时,45元。
“对面心悦公寓地下车库的停车费是300元/月。我们小区每月1350元的标准已经翻了好几次,开发商制定这个标准的时候,根本没有征求业主的意见。”陈女士说。
由于社区的行业委员会尚未成立,业主召开了楼宇领导会议,并向开发商和物业发出公开信,要求暂停收费标准,采用400元/月的临时停车标准。正式收费标准将在业主大会召开后,由业主大会根据相关议事规则决定。
由于业主的抵制,上河湾5月1日的新收费标准未能如期实施。昨天,普陀区政府有关部门还组织开发商和物业单位召开了协调会。会议认为,在现行政策下,更合理的做法是邀请开发商和业主共同考察,确定投资成本和合理的业务回报范围,并在此范围内协商确定停车费。在定价之前,开发商不仅要充分调查,参考周边同类型社区,提供合理的收费标准依据,还要听取居民的意见。
新建社区停车收费纠纷频发
事实上,像上河湾这样的停车费纠纷并不是偶然的。在一些新建社区,停车费往往由开发商单方面发放。
两年前,《晨报》报道称,普陀区地下停车位的租金被提高到每月2600元,这引发了业主、开发商和物业之间的冲突。静安区平型关路的一处房产去年年底刚刚移交。开发商也自行设定停车费。最初的标准是每小时5元,每天20元,遭到业主的反对,被迫推迟收费。业主还选举代表采访开发商。采访结束后,开发商修改了收费标准。经过宣传,业主们仍然不满意。经过几次游戏和调整,开发商最终推出了最新版本,收费标准上限为每天10元,每月300元。直到那时,主人才接受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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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有权单方定价吗?
那么,开发商有权决定住宅停车费的定价吗?对此,普陀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5年3月1日起,政府放开住宅停车收费后,住宅物业费和停车费不再列入审批名单,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收取。因此,房管、物价等部门干预住宅停车收费的定价没有法律依据。开发商在定价方面没有违规行为。
对此,一位物业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产权属于开发商,无论是出租价还是售价,业主都没有多少发言权。“如果它是一个地面停车位,它是利用社区的公共区域建造的,所以它属于所有的所有者。如果涨价需要程序,请咨询所有业主。”专家指出,业主可以决定的停车位价格仅限于公共部分和业主共有的产权部分。对于地下车库的物业停车位,基本上是开发商有发言权。即使成立了行业委员会,他们也只能与开发商协商价格。因此,一些开发商可以坐以待毙,设定很高的收费标准,目的是迫使业主购买停车位,以达到收回资金的目的。
面对高额费用,业主应该怎么做?
因此,对于新建社区,特别是那些尚未成立行业委员会的社区,他们是否只能被动地接受发展商单方面制订的收费标准呢?
记者了解到,在住宅小区停车费价格公布之前,上海市住宅小区停车费基本上是政府指导价,各区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政府指导价。一般来说,地面停车位的价格是150-300元/月,地下停车位的价格是250-500元/月,最贵的是600-800元/月,但基本上不超过1000元/月的居住面积。
价格放开后,每月停车费超过1000元的住宅区越来越多。在此情况下,法人指出,虽然停车费在定价发布后可以不经相关部门批准而收取,但如果超出定价范围,仍可以上报。此外,业主也可以参考他手中的购买合同。合同中对停车收费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执行,超过合同约定的,可以起诉。
此外,普陀区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政府能做的就是为双方搭建一个沟通平台,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谁将监督停车费的故意增加?
上海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信息部主任毛茂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像上河湾这样的新的交付社区从零开始并不少见。“一些开发商将利用空窗口期,此时新的交付社区行业委员会尚未成立,以获取利润。有些开发商收取高额停车费,有些开发商则以高额停车费“刺激”固定停车位的销售。”
那么,谁来监督停车费的故意增加呢?毛茂春表示,这是业内专家在过去两年一直在讨论的问题。一些专家建议引入第三方机构来评估住宅区的停车价格。“然而,如何确保该机构在未来将是客观和公平的,谁将支付评估费,以及由哪一方在该机构中起主导作用,都是困难的问题。”
此外,一些专家呼吁有关价格部门恢复“指导价”。毛茂春认为小区停车是一个民生问题,“但开发商都是逐利的,靠开发商自律是不切实际的。”毛茂春建议,相关价格部门可以根据居住区类型、居住区位置或居住密度的标准,制定不同的居住区停车费指导价。
昨天,记者还联系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询问谁来监管这次故意提高停车费的行为。截至发稿时,对方尚未给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