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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下午,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在常征镇召开了街道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和镇人大常委会主任第二次例会,交流了推进专项调查工作的情况。普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出席会议并讲话。
罗说,专项调查是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全国人大代表来说,这是一项应当履行的重要义务,也是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效形式。从实际工作来看,专项调查是帮助NPC代表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了解群众呼声和要求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有助于代表们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对于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来说,专题研究课题的选择反映了我们对全区普陀工作的敏感、把握和理解;专项调查过程的运作体现了我们动员代表的积极性、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水平以及整合社会智力资源的能力;特别调查结果的质量反映了NPC及其代表履行职能的总体水平。今年对各代表群体的专题调研体现了四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开展调研工作;二是积极参与和深入开展专项调查;第三,围绕中心工作,精心选择研究课题;第四,做好协调和保障工作,促进研究的顺利开展。街道人大和镇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努力,为专项调查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提供了有力有效的保障。
罗充分肯定了各街道镇的专项调查工作,并对进一步开展代表专项调查工作提出了意见。他强调,首先要把握工作原则,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宏观和微观的关系。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NPC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规划研究课题和确定研究重点时,要统筹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既要关注普陀的区域中心,又要充分发挥NPC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对群众关心的紧迫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只有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体现人大的特点,才能实现质量、层次和基础。第二,处理好建议和决策之间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NPC工作的基本原则,这体现在专项调查中,即围绕区委的部署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问题,在法律法规支持下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普陀区的长远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NPC对普陀工作的参与和支持主要体现在宏观环境和配套要素的建设上,具体工作的决策和实施仍应由职能部门进行,不能超越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直接干预职能部门的正常工作。第三,处理好远见和务实的关系。专项调查是一项具有明确目的、方向性和应用性的活动。因此,在形势分析中,要加强判断和论证,从普遍现象中总结普遍规律,从现实中找出隐患,从日常工作中把握发展趋势;在细化观点时,要敢于反映调查的真实情况,敢于触及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提出的对策要准确、清晰、可行、实用;在转化建议时,必须主动加强后续落实,从而促进代表的智力优势有效转化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力量。其次,要积极推进落实,充分发挥“三个作用”:一是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这是专项调查有效性的根本保证。要激发代表履行职责的热情,扩大代表的参与,协助代表处理好职责与本职工作的关系,重视代表的专业特长和资源优势,为研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使研究的专业性得到充分体现。二是充分发挥街道镇人大的保障和协调作用,这是专项调查有效性的基本保证。在调查过程中,调查题目的确定、情况的总结、数据的收集、报告的起草和调查的实施,都需要基层做大部分的工作。第三,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库作用,这是提高专项调查质量的有力保证。在专项调查过程中,可以邀请专家学者参与调查,为研究组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和前沿信息,启发代表们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和思考,从而使研究结果体现出更高水平的专业性和合法性。最后,要明确工作要求,落实“三个重点”:一是在整个调查过程中进行沟通和互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加强与代表工作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加强代表与群众的沟通。第二,求真务实被确立为研究要求。要注意接地气,真实反映基层情况和群众声音;要注意转变工作作风,多途径、多层次、多方面听取意见,加强对事物的认识和数据分析,多做纵横比较;要注意转变文风,讲真话,讲真话,讲短话,讲清楚,用精练、简单的语言深入分析问题,提出可以操作的建议,并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三是将研究成果融入NPC的整体工作中。要通过不同渠道、不同载体、不同形式,利用调查中形成的宝贵工作成果,使其在人大整体工作格局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俊介绍了市人大代表换届和“人大代表院”建设工作的要求和安排。
会上,常征镇介绍了该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和镇人大负责人就推进社区养老、垃圾分类、旧住宅区改造等专项调查交换了意见。会前,与会者还实地参观了机器人工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