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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行人穿过人行横道时,图片中的汽车没有礼让,而是踩下油门加速通过!行人不能被意外撞倒!
一般来说,“对行人的礼貌”只是一个普通的名字。事实上,机动车不避开行人是严重的交通违章。
自去年12月起,上海“电子警察”的抓捕功能升级,公安交警部门在永兴路共和新路交叉口西侧安装了“电子警察”设备,对“行人不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的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抓捕。此类设备的数量已经增加到24个,其中16个位于普陀。目前,已抓获35,621起非法行为。
(在共和新路永新路口,机动车不会因为不允许行人而受到处罚)
电子警察设备捕获原则
在人行横道位于交叉车道左右半个车道的区域,描绘出一个虚拟框架。这一帧中的行人被认为处于危险的距离。如果机动车没有避开通过停车线的行人,它将被捕获。
所有照片将被手动比较。机动车驾驶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并阅读拍摄的照片。
普陀区捕捉到电子警察点的分布情况:“当机动车遇到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它不会停下来让道”[S2/]
典型案例[/s2/]
2017年10月27日10时22分,一辆车牌号为ddm966的机动车在志丹路258号路段上,实施了“行人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道”的违法行为。
2017年10月27日10时24分,一辆苏牌e6r9v3机动车在梅川路大渡河路附近路段发生“行人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道”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当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他应该停下来让路。
被“电子警察”拍照后,司机将被罚款100元,并因机动车“行人过人行横道时不停车让道”的违法行为被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