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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征镇第二居民委员会玫瑰园小区的居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了“中山居”品牌标识下的“新面孔”——小区门卫和保洁师傅。"最后,交接顺利,业主的愿望实现了."以前有“旧房不愿出,新房不能入”的情况,经过小区自治和共管的努力,终于解决了。
财产纠纷成为一个“长期问题”[S2/]
玫瑰园社区位于同蒲路1680弄,自2005年成立以来一直由一家物业公司管理。由于管理理念滞后,社区居民对服务质量怨声载道,物业管理委员会和行业委员会在资金使用上也存在诸多差异。
2018年3月,经过业主大会的投标和投票,行业委员会决定聘请中山物业作为该小区的新“管家”,并书面通知旧物业“准备移交”。未参与投标的老物业认为存在“黑箱操作”,不认可业主大会的结果,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认为投标无效。在收到行业委员会的书面通知后,该房产拒绝移交,理由是该案正在审理中。到5月下旬预定的移交日期,旧房产仍不愿移交,新房产也无法进驻。为了避免冲突加剧,移交工作只能推迟。
随着时间的推移,住宅物业服务无法得到改善,而这种“硬骨头”也引起了居民的负面情绪。
自治和共同治理开创了一个新局面[/s2/]
针对这种情况,建耳小区党支部、居委会、工业委员会一方面向区、镇有关部门举报,另一方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督促旧房配合履行合同。
为了彻底解决困扰居民多年的这一难题,各区、镇职能部门根据《物权法》、《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面对群众需求,多次与旧物业相关人员沟通。常征镇召集了房屋管理处、居委会、行业委员会等。一起讨论,发挥社区“自治与共治”的作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很快,在党支部、居委会、工业委员会、镇房管办、派出所、市容服务队和社区志愿者的共同协商和监督下,交接手续又开始了。经过多次劝说,该物业最终配合工作,顺利完成了交接手续,并于日前移交了相关物业信息。“新管家”中山地产立即开始执行各种任务。
“自治意味着‘我是我的社区的主人’,共同治理意味着所有人都关心‘玫瑰园’。”玫瑰园小区物业置换的顺利实现得到了众多业主的赞赏,为提高管理质量、服务居民、创造未来美好家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