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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上午,普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主持会议,副主任欧阳平、、李、、戴等常委出席会议。副区长杨,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镇人大常委会主任等参加了会见。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方案的报告,表决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关于个人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对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人事任免进行了表决,并向新任命的同志签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