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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上午,全区召开了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的专题会议。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资源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拆迁办、区城管执法局等30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了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韩金华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自7月10日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员进驻上海以来,各单位高度重视,反应迅速,初步完成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员的相关工作。但是,也发现在处理中央督察交办的信访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油烟扰民、河道整治、噪声污染、垃圾分类等方面。对此,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地位,对这位督察员交办的所有信访事项,都要严肃处理,严肃查处,严格执行,严肃查处。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查明事实,核实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查处。各街道(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搭建好交办件牵头处置平台,做好组织、协调和总结工作,加强部门和单位的催办和监管,进一步提高交办件反馈材料的书写质量,真实反映交办件的实际处置结果。有效确保整改交办的所有信访事项到位、正常、长效。要充分发挥各条线的专业优势,为有效解决群众需求提供执法和技术支持。切实加强属地监管,充分发挥居委会、物业、行业委员会特别是电网成员的作用,加密巡查,坚持整改结果,杜绝处置事项死灰复燃和反弹。要加强与一线上级部门的沟通和联络,争取市级部门的最大支持,做好评审结果的沟通,保持与市级部门的良好协调与合作。治污形势严峻,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失职渎职者严肃追究责任。
会上,区生态环境局汇报了前一阶段全区与中央环保督察合作的基本情况,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参与复查未决信访的相关单位应尽快加强跟踪整改,确保处置结果不反弹。各街道(镇)和部门要积极组织各种力量,认真处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局交办的信访事项,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坚持,确保所有信访事项得到有效整改到位、正常、长效、经得起审查和检查。稽察人员需要查阅资料,认真、积极落实,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注意各类材料和信息的一致性。提交的材料应与检查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和检查人员分配的关键任务相互支持和确认。督导工作开始以来,各区积极联系全市专项工作小组,及时研究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总结分析相关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