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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潘新保险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陈怡等集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陈怡被判犯有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所有个人财产。
被告人姜杰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继续追回违法所得8亿元以上的,不足部分责令恢复原状。查封、扣押的赃款赃物依法处理后应当返还,并从上述违法所得中扣除相应数额。
2014年7月1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上海潘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原潘新保险顾问蒋杰的集资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