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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普陀区儿童入托条件和程序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胡夫令第58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儿童实施意见的通知》(胡夫办发〔2018〕5号)、《上海市教委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上海市教委基〔2020〕15号),

2020年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条件及程序

一、申请入学的条件

出生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如果来上海实际居住在普陀区的子女需要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必须在有效期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证》,且父母一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有效期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一年内(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逾期缴费,但需要防疫控制的除外)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

在有效期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连续3年(自首次登记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灵活就业登记。

父母一方在上海工作3年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是指《就业失业登记证》在2017年7月1日前签发,并至少续签3次。

符合入住条件的来沪儿童,其居住证上的住址应与其父母所持居住证上的住址一致,并与普陀区有效居住证(购房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的地址一致。

2020年,区教育行政部门接收入学儿童的截止日期是8月10日。

二、申请入学携带证件(原件)

子女和随其迁移的父母的户籍;

随行子女父母的身份证;

随行子女的出生证明;

随行儿童的疫苗接种证明;

随迁儿童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一年内(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缴费,但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缴费的除外)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和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的证明,或者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和灵活就业人员3年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2020年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条件及程序

《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证》对随迁子女有效;

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产权登记证或租赁合同)。

第三,入学

(一)小学新生入学

符合条件的随迁儿童,4月8日至23日,随迁儿童的家长可以在幼儿园登记其子女的入学信息,并领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儿童的家长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登记其子女的入学信息,领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根据规定,上传与他们一起移动的孩子的照片,并完成在线注册。

2020年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条件及程序

如果您申请公立小学,2020年5月16-17日,本市第一批小学一年级新生将携带相关文件原件到指定学校申请。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来上海的人员持有《上海居住证》。并达到标准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分的;购房、租房等。,并统筹安排子女入学。

2020年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条件及程序

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和分配录取,并本着“本区户籍一致,同类优先”的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录取。2020年5月30日至31日是我市公立小学第二批核查日。

随行儿童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必须通过居住证读卡器验证自己证件的有效期;有必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其迁移的子女的父母的上海居住证和灵活就业登记证的信息进行比较。如果没有相关资料或考试不及格,将不予录取。

儿童及其家长应注意证件的有效期,并及时到相关部门换发或补充证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书的学生将不能注册为学生。学校应该告知家长不注册的后果。家长必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以保证其证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2020年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条件及程序

(2)五年级毕业生申请在本区初中继续学习

凡符合“申请入学条件”的来沪儿童,均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向学校申请继续在本区初中学习。

学校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学校通过初审后,应当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

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继续在本区初中学习。

四.其他人

招生咨询电话:52564588-7139,7140。

监督电话:52564588-7653,7677。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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