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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0月,上海长宁法院成立了中国第一个“少年合议庭”。10月17日下午,少年法院成立35周年暨“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探索与实践”研讨会在长宁法院举行。
长宁法院少年家庭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顾报告了《2014-2018年少年刑事案件审理工作白皮书》和《2016-2018年少年家庭案件审理工作白皮书》。来自法院、检察院、妇女联合会和其他方面的与会者讨论了中国的经验和中国在新时期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下的少年司法方案。
探索家长义务教育制度,家长也需要上课
2014年至2018年,长宁法院审结116起刑事案件,涉及134名未成年被告。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是侵犯财产罪,未成年被告人的特点是受教育程度低,非本地未成年人比例高,失业未成年人比例高。
“从134份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报告反映的情况来看,有129名未成年被告人脱离了父母的监管,占总数的96%。有些父母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孩子要去哪里。”顾表示,这些未成年被告的父母要么忙于照顾孩子,要么离婚、重组、早逝,导致未成年人长期被忽视,要么管教方式不正确。
监护人教育和监护职责的缺失以及不适当的家庭教养是造成未成年人和贫困儿童问题的重要原因。为此,长宁法院正与有关部门共同探索建立义务家长教育制度。父母教育是教育监护人“如何做父母”。然而,目前我国关于家长教育的法律规定缺乏强制性措施,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实施。
“在审判过程中,司法机构和检察官将对在法庭上受教育程度低的父母进行教育。对于遗弃和虐待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在判决生效后,他们不得逃避父母的教育。”顾表示,法院正在探索妇联、社区等组织在这两类家长回访期间对他们进行家长教育,或请他们到法院进行教育。
今年2月,长宁法院审理了一起遗弃未成年人的案件,判处被告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同时,法院还采纳了公诉人的建议,要求被告人在判决中不得以缓刑禁止令的形式逃避家庭教育指导,否则缓刑将被撤销并投入监狱执行。这是中国第一个禁止强制家长教育的法令。
为了给这位失职的母亲“补课”,法院与检察院、妇联等单位合作,为她提供了一对一的专业心理咨询。此外,根据评估,妇联将为母亲提供法律知识、职业技能、亲子沟通等“菜单培训”。,这样她就能更好地承担起母亲的职责。
严厉打击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
白皮书显示,在过去五年中,涉及青少年受害者的刑事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共有19起案件,涉及29人,其中14起案件涉及16起涉及强奸、猥亵儿童和强迫卖淫的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案件。
长宁法院发现,在总共5起猥亵儿童案件中,有4起案件是由成年被告利用教育和培训未成年人的职业便利犯下的。鉴于此类犯罪累犯率高、隐蔽性强,2018年,长宁法院会同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判处2名猥亵儿童的成年被告人、8名虐待其照顾者的成年被告人和1名未成年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
同时,法院支持受害者在性侵犯案件中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某培训机构聘用有淫秽记录的书法教师,其日常管理存在漏洞,导致许多孩子淫秽。其中一名受害儿童的父母向长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培训机构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判决对此予以支持。这一判决不仅严厉打击了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也为相关教育机构敲响了警钟顾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