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94字,读完约1分钟
据长宁区新闻报道:近日,长宁区法院正式开通微信公众订阅号“上海长宁法院”,并举行微信公众平台开通及运营合作签约仪式。这是长宁区法院推出其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后的又一有力举措。在仪式上,长宁区法院副院长秦明华与《上海法制报》副总编赵月亮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
据报道,公开号每周出版一次,每周四下午5: 00前,每期推出三篇文章,包括《动态信息》、《案例论辩》、《上诉与调整的故事》、《法官的心》等。除了新闻宣传功能外,“上海长宁法院”微信公众账户还设有“知法院”、“诉讼服务”和“司法公开”三个菜单栏,增强了诉讼服务功能,为关注该公众账户的当事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带来了实际的帮助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