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79字,读完约3分钟

由于不听劝阻,自行操作,电梯清洁工小张的左脚被自动扶梯“咬”了一口,终身残疾。经过长宁法院的公开审理,这起涉及健康权的纠纷案最近开始生效,其中一家大型购物中心、清洁服务公司和电梯公司是共同被告。在98.5万余元的赔偿总额中,小张获得赔偿23.8万余元,近70%的责任由原告小张本人承担。

电梯保洁工脚被"咬"断 长宁法院判其承担责任

速率操作是主要原因

2015年8月1日晚10点20分,电梯清洁工张正在中山公园附近的一家购物中心清洗自动扶梯。自动扶梯处于正常的向上状态。小张把清洁公司提供的清洁工具放在自动扶梯上部的梳板上,然后站在清洁工具上清洁自动扶梯的踏板。突然,清洁工具卡在了叶栅和梳板之间。小张还没反应过来,叶栅就向后一倒,小张措手不及。他的左脚踩进了翻起的瀑布的缝隙,被压碎并受了重伤...虽然小张被及时送往医院,但他的左脚却无法挽救,被截肢了。经鉴定,构成6级残疾。

电梯保洁工脚被"咬"断 长宁法院判其承担责任

事故发生后,在小张得到及时救治的同时,有关方面迅速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同年10月21日,调查组发表调查报告,发现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使用清洁工具清洁扶梯梯级踏板的方法不当。”调查报告详细分析了事故的直接和间接原因。除了清洗方法不当外,事故的另一个直接原因是自动扶梯的几个梯级的辅助轮损坏,导致自动扶梯运行时梯级踏板的高度差,因此采用上述清洗方法时,梯级和梳板可能会被清洗工具堵塞。

电梯保洁工脚被"咬"断 长宁法院判其承担责任

在分析间接原因时,调查报告认为电梯公司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维护扶梯,没有发现很多梯级的辅助轮损坏并及时更换,导致扶梯存在安全隐患;作为自动扶梯用户,购物中心未能履行特种设备用户的安全责任,未能履行其管理职责;清洁服务公司没有制定清洁操作说明以确保操作安全,也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纠正和停止违反自动扶梯安全运行的清洗方法。

电梯保洁工脚被"咬"断 长宁法院判其承担责任

三名被告应承担各自的责任

2016年11月,原告小张向长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购物中心、保洁公司和电梯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及其他赔偿金共计95.7万元。

购物中心、保洁公司、电梯公司等三家被告不同意小张的主张。购物中心认为,原告自身的过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原告应承担主要责任。宝洁公司持相同观点,认为原告应申请工伤保险赔偿,除工伤保险赔偿外,宝洁公司不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电梯公司认为,在这起事故中,电梯公司已经履行了其应尽的义务。电梯公司只负责定期维护,而不是一直负责电梯的安全。

电梯保洁工脚被"咬"断 长宁法院判其承担责任

经过公开审理,长宁法院确认本案赔偿费用总额超过98.5万元。根据书面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确认购物中心存在对维修单位维修过程监管不力的过错,并认定对原告的实际损失承担12%的责任;确认电梯公司维护存在疏漏,未能对公司维护人员的现场维护质量进行有效检查和监督。如有过失,可酌情承担10%的赔偿责任。

电梯保洁工脚被"咬"断 长宁法院判其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原告本人。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裁定原告应承担68%的责任。法院认为其余的责任应由宝洁公司承担。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原告的伤害已经认定为工伤,庭审中告知原告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此,原告要求保洁公司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并依法予以适当支持。判决:购物中心支付原告12.2万余元;电梯公司支付原告10.2万余元;保洁公司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失费14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余主张。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电梯保洁工脚被"咬"断 长宁法院判其承担责任

地址:http://www.shcafe.org/shzxxw/44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