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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向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乡镇代表、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代表、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代表、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代表颁奖。长宁区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长宁区图书馆和上海同仁医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被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区委书记王为人到北京参加会议。

长宁区蝉联“全国文明城区”荣誉称号

2011年,长宁区荣获“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光荣称号,2014年再次荣获此殊荣。今年,我区再次成功通过复评,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一次。评价体系涉及近100项内容和300多项具体指标,涵盖理想信念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道德、廉洁高效的政府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诚实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现代的人文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等,评价项目多、覆盖面广、评价标准高、检查方法严格,全面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治理能力和文明程度。我区坚持文明创建的常态化和长效化,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造福市民。曾获“全国安全建设先进区”、“全国双扶模范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卫生先进区”、“全国文化先进区”、“全国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十三五”发展规划示范区”、“全国关爱下一代先进集体”、“全国科普示范社区”等多项荣誉。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素质进一步提高,创新工作惠及人民群众。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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