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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劳动日报》报道,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他们的工资被拖欠了。经过法院的努力,62名员工在春节前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资。昨日上午,长宁法院向一家餐饮公司的62名员工发放了50万元劳动报酬。两名员工代表收到长宁法院赵敏副院长和执行董事会曾俊义董事的现金支票。其他员工将通过银行转账获得劳动报酬。
据悉,一家贸易公司将1000多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餐饮公司经营餐厅,双方签订了10多年的餐饮房屋租赁合同。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餐厅经营状况不佳,合同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就被终止了。结果,餐饮公司承担了巨额租金债务,欠了数十名员工100多万元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为了解决餐饮公司破产的“死胡同”,长宁法院迅速启动了评估和拍卖程序,以尽可能保存和最大化遗嘱执行人的财产。同时,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被列入不可信任人员名单和限制出境人员名单。此外,还引导和安抚员工,引导他们通过适当的仲裁和司法渠道合法、合理地表达自己的要求。
经过多方努力,长宁法院落实了部分资金,使62名餐饮企业员工在春节前获得了劳动报酬。现场领取劳动报酬的员工表示,虽然相关案件的执行还没有完成,但春节前大部分员工可以拿到拖欠一年以上的工资,长宁法院的执行法官为此做出了很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