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529字,读完约6分钟
据长宁区新闻报道:老人中风后突然失去了健康意识,如何让自己的孩子按照自己的想法照顾自己?那个孤独的老人突然生病住院了。居委会怎么能签字让老人有信心做出决定呢?随着上海的老龄化,老年痴呆症患者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人群之一。如果老年人能在醒着的时候指定他们自己的监护人,那么许多麻烦就可以避免了。
上海一位近80岁的老人近日办理了故意监护公证,并指定邻居李阿姨为其故意监护人。居委会工作人员张代表居委会成为第三方监督员。目前,上海已有近100起故意监护公证案件,这是居委会委派工作人员担任监督员的首例。
老人指定他的邻居为监护人
江叔叔住在长宁,今年78岁。因为他早年就离婚了,虽然他有一个亲生儿子,但他从未联系过他,他唯一的姐姐已经切断了联系。由于年事已高,江叔叔身体一直不好。他经常生病住院,只能由李阿姨照顾,李阿姨是邻居,与居委会是一对“老伙伴”。去年六月,江叔叔突然得了阑尾炎,做了一个小手术。手术后,他有了一个想法:如果他中风后突然失去知觉,当他住院做手术时,谁会帮我签字并做决定?
为此,他找到茅台居委会,希望他们能帮他找到解决办法。茅台镇居民委员会书记齐告诉记者,通过居民委员会的法律顾问,他们了解到“故意监护”的概念,并发现普陀公证处想让居民委员会担任监护人。
“但是,由于居委会没有基层组织机构代码,也没有法人资格登记证,不可能正常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因此,我们想到李大婶,她一直在照顾江叔叔。”齐书记说,在李阿姨的丈夫去世之前,两家人的关系一直很融洽。几年前,李阿姨的丈夫病得很重,由江叔叔照顾。然而,由于江叔叔和李阿姨都有顾虑,事情一直没有决定。
今年年初,江叔叔发现出院后很难在家照顾一个人,所以他决定住在养老院。然而,养老院要求老人有一个监护人来接受,这使他下定决心要做有意的监护公证,并想卖掉房子,作为他余生的养老费用。
经过公证员与居委会的协调和对故意监护条款的仔细推敲,最终江叔叔认定其邻居李阿姨为其故意监护人,居委会工作人员张先生为其监护人。目前,江叔叔的房子已经卖了,卖房子的钱加上他每月的退休工资将用于他的养老院和其他日常开支,这让他对自己的养老金放心。
对生物有一定的保障
那么什么是故意监护呢?老年人的哪些权益可以通过故意监护得到保护?谁将是有意监护的最大受益者?
去年10月实施的《民法通则》第33条提到了故意监护的相关概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事先与近亲属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经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应当在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的职责主要包括生活护理、医疗、财产监管和权益维护。
事实上,早在2013年,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6条就已经有了相关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其近亲属或者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个人和组织中协商确定监护人。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监护责任。”然而,它的关注度很低,大多数人不理解这一法律规定的意义。接受拟监护公证的公证员李晨阳告诉记者,今年年初有消息称,一位老人的姐姐和侄子拿走了老人的医疗保险卡和身份证,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居委会想帮助这位老人摆脱监护资格缺失的困扰,这导致这位老人在医院呆了两年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最近在医院去世。“如果居委会能让老年人指定一个监护人,当他们有民事行为能力时,悲剧就可以避免了。”李晨阳说,像江叔叔这样的案子绝不是案子。这意味着监护可以对失去独立能力的老人、空巢老人和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人起到预防作用,使老人可以选择自己的方式赡养老人,这样在生病住院时就没有人可以签字了。
由于观念的改变,许多老年人不再与遗嘱发生冲突,但遗嘱和遗嘱监护有本质的区别。李晨阳说,遗嘱的作用仅限于死后遗产的分配,与老年人生前能否幸福生活没有直接关系。“遗嘱在死后有效,这是他的爱,监护的意图是自爱,这样那些帮助自己的人就不应该受到伤害,这样他们就可以在晚年无忧无虑。”
让好人满怀信心地做好事
据报道,目前上海有近百起故意监护公证案件,而在故意监护中指定监护人的案件并不多见。“江叔叔案”的最大特点是,这是全市乃至全国第一次由居委会指定工作人员担任监督员的故意监护。
茅台镇居委会书记齐告诉记者,单在他们辖区内就有近500名80岁以上的老人,其中有近140名老人是独居老人,平时由“老伴侣”成对照顾。“这些孤寡老人的日常事务只能靠居委会,但我们只能救急,不能很好地为每个老人服务。”祁书记坦言,要帮助像江叔叔这样“名义上孤独的老人”更难,因为他实际上是有血缘关系的。“居委会做得好没有错。如果事情做得不好或出了差错,我的儿子和妹妹甚至可能跑来说我们违约。”齐书记表示,签下监护协议后,大家都有了一个良好的心态,解决了很多后顾之忧,能够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此外,作为监护人的李阿姨起初也有些犹豫,因为说到“安老有房”,江叔叔的一大笔钱会被李阿姨使用,她担心外人会觉得是在照顾老人的钱。
李晨阳说,如果老人指定了一个好的监护人,他可以在他有意识的任何时候撤销他的监护。但是,如果老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即丧失智力后,监护人滥用其监护权利,如虐待老人、挥霍金钱或被动履行监护职责,则监护人有权代表老人撤销其监护。
本案中,姜叔叔将该房屋作为其后半生的养老费用出售,出售该房屋的款项已存入公证处的代管账户,监护人和监督人不得擅自挪用。公证处根据老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指示,直接给老年人居住的养老院、医院等单位打电话。
值得一提的是,设定故意监护后,监护人的权利、地位和顺序高于其他法定监护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法定监护人已经丧失赡养老人的义务,监护人可以代表老人要求其履行应尽的义务。
“当你健康清醒时,事先指定一个你信任的人或组织作为你未来的监护人,并签署一份有意监护协议。当您年老或生病,需要有人照顾时,您信任的人可以帮助您,而不会让帮助者受到牵连。”李晨阳说,如何为老年人提供住房,如何有尊严地生活,如何使自助者得到法律认可,如何使家庭、友谊和互助得到法律保护?如何报答那些给予爱的人?有意监护提倡互助和友谊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