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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长宁区消息:昨天,上海第一份奖励政策在长宁区法院签署。这是长宁法院在奖励实施中引入保险理赔机制,尽力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的一项探索性措施。
悬赏执行是一种财产调查措施,法院无法通过现有的调查和控制手段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经执行人书面申请后,发布公告收集相关线索,申请人承诺对提供相关线索并取得实际执行效果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在过去的实践中,奖励的发布渠道相对单一,受众少。有限的赏金很难激励告密者主动提供线索。引入保险理赔机制后,投保人只需支付少量保费。奖励成功后,保险公司将根据投保金额理赔,并将奖励支付给举报人。
长宁法院执行委员会主任曾俊义表示,这不仅对法院扩大查人查物渠道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申请人的负担。同时,执行奖励保险的引入是对后续执行调查和控制的补充。法院有严格的制度安排和适用的标准。只有当法院用尽了执行手段,没有发现任何财产线索时,申请人才能选择接受执行奖励。同时,申请人必须自愿购买和执行奖励保险,任何人不得强迫或诱导申请人购买和执行奖励保险,从而增加当事人的负担。
第一个执行奖励政策的签约公司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第一订单”的申请人是本市的金融单位。相关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用尽了所有执行手段,未能找到以被执行人名义执行的财产。面对这种“老来”,长宁法院裁定依法终止执行程序,并由财政单位申请执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