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58字,读完约4分钟
来自长宁区的消息称,“以支出为导向”的贫困日益成为一个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长宁区早在8年前就推出了一个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一种新的医疗救助模式——四医联动。八年来,“四医联动”医疗救助部分年均支出2355万元,惠及18.7万人次。同年,全市启动的这项政策惠及长宁区12800人,避免了他们陷入“因病致贫”的陷阱。
医疗费用减免率达到95%至97.5%
“四医”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服务、政府医疗救助和社会组织医疗救助。“四医联动”的政策对象覆盖长宁区的困难群体,如民政特殊救助对象、低收入人群、因病致贫人群、65岁以上的无业老人等,为他们的门急诊、家庭病床、急诊留观、住院等提供一揽子保障。不管疾病类型和医疗形式。
保障对象必须具备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资格,民政部门将对低保、特殊救助等困难对象给予100%的资金支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取消各类医疗保险的免赔额,个人责任部分直接进入医疗保险的共付部分。在医疗保险范围内,自费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95%的医疗服务,在区二级医院享受90%的医疗服务(门诊药房除外)。
例如,一个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医疗保险范围内花费200元用于医疗,按照50%的医疗保险统筹计算,他需要为自己支付100元,而目前本市门急诊医疗救助政策只能帮助60%的自付费用期。然而,享受“四医联动”医疗救助后,他只需当场支付自己部分的5%到社区卫生中心就医;如果你在区二级医院就医,你只需要当场支付自己费用的10%。结果,有需要的人的医疗费用减少了95%至97.5%。
救援大门向前移动,资金当场减少
标准的“分级诊断和治疗”流程——指定医疗、社区首诊和分级医疗——为保证患者所采用。保障对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订合同,由家庭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社区首诊服务,家庭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预约门诊、家庭病床、住院和区域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如需转诊,家庭医生负责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到区内指定的二级医疗机构继续诊治,实现梯度治疗。
保障对象就诊时持专用保障卡,无论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是在区属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均实时结算,除医疗保险支付费用外,民间救助资金承担部分就地救助,由医疗机构核算。被担保对象无需事后申请医疗救助,“救助网关”向前移动,避免了因首付资金不足而不敢就医的麻烦。
新井镇有一个低收入家庭。这名男子患有多种慢性病,这名女子在2008年患了尿毒症。她需要长期血液透析治疗。血液透析的每月费用约为4000元,她需要自费支付约2000元。她出院后,需要通过多种程序接受医疗救助。自纳入“四医联动”保障后,救助比例提高到90%,每月只需承担约200元的自身费用,出院结算时可通过信用卡直接减免。
四医联动的核心是“联动”
“四医联动”涉及四个部门:民政、卫生规划、人类社会(医疗保险)和金融。长宁区介绍,这种医疗救助模式的核心在于“联动”,这就要求多个部门在“背景”上突破政策壁垒。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医疗保险部门要做好困难群众的保险工作;民政部门应协调“一站式”服务,在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提供医疗救助;财政部门对救助资金和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预拨,确保医疗机构资金周转。
民政部门承担的部分救助资金之所以可以就地减免,是因为财政部门在每年年初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预拨。每年年初,民政部门将根据上一年度的结算金额给出推荐的分配金额。据统计,在2012年至2017年的8年间,“四医联动”的救助成本增加了2.76倍,保障人数增加到14.6倍,效益大幅扩大。
其次,长宁区计划将特殊救助对象的比例从90%统一调整到95%至100%,并计划将分散的孤儿、贫困儿童、因病致贫家庭、低收入和重病家庭、失去家庭的家庭以及有困难的残疾人纳入其中,以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