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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长宁区机构改革方案》,2月25日上午,长宁区召开了区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明确了区机构改革任务书路线图,并动员部署了全面推进改革工作。
区委书记王为人在动员大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和整体观念,从深入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组织实施好机构改革。完成好,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坚决执行改革任务;要进一步明确要求,准确把握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以人为本的发展思路,突出优化、协同、高效的总体原则,围绕部门的设置转移和“三个决策”等主要任务;要进一步压缩责任,提高政治地位,加强协调合作,严格执行纪律要求,切实保证机构改革稳定有序进行。
区委副书记、区长顾洪辉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温新华、等区四支队领导出席会议。
上海市长宁区机构改革规划表明,长宁区将建立和完善区委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强化区委各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和管理职能,优化区委设置,调整和优化区政府机构和职能,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其中,区委员会组织部统一管理区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务员工作;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电影工作和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精神文明建设;区委统战部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管理侨务。此外,将设立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和卫生委员会、退伍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医疗安全局、食品和物资储备局,重组区司法局,优化区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委、区政府办公室、民政局和建设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并单独设立区统计局。
据了解,机构改革后,长宁区建立了42个党政机构,包括1个纪检监察机构、12个区委工作机构和29个区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