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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32届国际禁毒日之际,长宁区检察院对过去三年处理的401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梳理,发现此类案件主要表现出以下特点:
首先,有更多新的合成药物,一些软性药物在外观上更容易混淆。第二代合成毒品犯罪案件正在迅速增长,主要包括甲基苯丙胺、k粉和摇头丸。与此同时,毒品模式正在不断翻新,其中一些被包装成“咖啡和奶茶”,这在外观上更令人困惑,比传统药物更便宜,更受年轻吸毒者的欢迎,犯罪往往更年轻。
第二,毒品犯罪类型相对集中。大量涉毒犯罪案件集中于贩毒、容留他人和非法持有毒品,占涉毒犯罪案件的96%。
第三,“零包”销售加剧,交易方式不断翻新,趋于复杂化。犯罪分子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收取毒资,通过智能快递柜进行毒品交易。这种非接触毒品交易更加隐蔽,更难检查和调查。
吸毒导致的失控行为直接导致和诱发各种犯罪,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灾难,成为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相关数据显示,10.2%的吸毒者经历过针对他人的暴力,30.4%的吸毒者经历过性冲动,5.4%的吸毒者经历过性暴力。
长宁区检察院在一起纵火案中发现,一名男子吸毒后长期产生幻觉。该男子冒充所谓的“妻子”,用汽油潜入“妻子”的“出轨对象”的家中进行报复和发泄。他在房子和想象中的物体周围浇上汽油并点燃它,造成受害者严重受伤。
在另一起案件中,一名男子在吸毒后产生被追赶的幻觉,然后手持一把约20厘米长的尖刀,从延安西路凯旋路高架坡道上向后跑去,沿途向过往行人猛砍。幸运的是,警察及时开枪并制服,避免了更严重的后果。
毒品是当今世界“三大公害”之一,禁毒工作形式依然严峻。长宁区检察院将继续积极融入禁毒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保持打击毒品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毒品犯罪案件监管,充分利用检察建议等手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遏制毒品犯罪高发,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今天上午(6月26日),长宁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刘晓检察官参加了长宁区“禁毒70年辉煌重现”的宣传活动,并现场宣读了“远离毒品,保护健康”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