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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床垫、木橱柜和其他垃圾堆成了小山/陈远
8月1日是《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后第二个月的第一天。上午8: 30,市城管执法局接到两个投诉违反《条例》的“暑期热线”电话,并立即对两个投诉社区进行执法检查。
该物业误买了垃圾桶
长宁区云阳路34弄入口处,只有全是黑色的垃圾,垃圾桶上写着干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居民区外面贴了一个通知:请从周五开始将垃圾分类。通知没有签名。
“这个通知是前天居委会贴的。本周五,我们开始实施垃圾分类。”社区居民告诉记者。
东镇居委会书记卞永杰表示,这个社区处于一种特殊的情况。在过去,社区中的垃圾被放入相对社区的垃圾投放点。后来,对面的社区经历了搬迁,社区里没有垃圾投放点。由于没有合适的地方建垃圾房,该物业在小区门口设立了临时垃圾投放点,但该点尚未获得批准,正在向街道申请。
卞永杰说,他一直要求该物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但该物业早前误买了垃圾桶,并买了四个黑水桶,于是现在的情况就出现了。他介绍说,目前,物业已经分配了所有符合分类标准的桶,并将逐步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今后,垃圾分类的标准和标志将贴在墙上。
据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社区垃圾分类设施不到位,没有四类垃圾箱。在“第一步”做得不好的情况下,垃圾分类中存在着混抛混运的问题。就此,执法人员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发出整改通知,称“未按要求设置分类收集容器”,限定其在3天内整改,执法人员将于8月3日进行复查。
生活垃圾堆积成山
长宁区乌山社区的垃圾房干净整洁。除了锁着的四等垃圾门,还有一个小脸盆,但在垃圾房后面真的是一个“不同的世界”。床垫、竹席、木制橱柜、装满的编织袋和其他垃圾堆积成山。
据吴山小区的物业经理说,垃圾被扔进小区已经两个星期了。他一周前打电话给运输公司把垃圾运走,但由于时间安排,运输公司一直没来。
执法人员向小区物业公司发出谈话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上门接受教育、宣传和指导,并提醒物业管理人员在收集和运输垃圾时要注意对长期堆放的垃圾进行分类和整理,做好垃圾的分类工作,避免混装混运。